龙港市水深河美丽河道提升工程
补充文件005号
各投标人:
根据龙港市水深河美丽河道提升工程(招标编号:A3303831280000558002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补充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4.3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予以否决:(8)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低于费用工程建安+临时的造价的0.5%;(9)第三者责任险费率低于0.5%的(第三者责任险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删除此两点。
2、专用合同条款<20、保险>
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投保;
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措施项目、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按投保内容自行考虑报价,保险费率不低于5‰;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修改为20.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人员人身 安全保险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3、专用合同条款<20、保险>
20.4 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最低投保额100万/年,事故次数为3次(不计免赔额);若合同期间发生事故,应按原标准续保;保险费率在报价时暂按5‰计入,不得低于5000元。发包人在接到保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删除此段。
4、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附件与本补充答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答疑文件为准。
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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