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位于眉山、仁寿、成都、雅安共计43处房产的竞买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9月5日 |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位于眉山、仁寿、成都、雅安共计43处房产的竞买公告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位于眉山、仁寿、成都、雅安共计42处房产的竞买公告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9月29日10:00时起至2022年9月30日10:0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标的1、眉山市东坡区惠州东路31号1层*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42.5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5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川(2021)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0780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闲置。
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2、眉山市东坡区颖州南路152号1幢1层*号(实际查看地址为颍州南路150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36.57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21)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0790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闲置。
起拍价:8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3、仁寿县文林镇飞泉街12号(书香茗庭)1幢1单元1层12号(实际查看地址为飞泉街18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87.34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2335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闲置。
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4、仁寿县文林镇飞泉街2号(书香茗庭)1幢1单元2层1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720.04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6.0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2339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闲置。
起拍价:122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5、仁寿县普宁街道滨河路下段198号1幢1单元1层1号(建筑面积为64.6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0859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现租用。
起拍价:31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6、仁寿县普宁街道滨河路下段204号1幢1单元1层1号 (建筑面积为72.3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0861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现租用。
起拍价:33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7、仁寿县普宁街道滨河路下段156号2幢1单元2层8号(建筑面积为157.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0860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现闲置。
起拍价:54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8、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378-386号(双)6幢1层4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954.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9.7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48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租用。
起拍价:886万元,保证金:9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9、(1)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396号1层*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75.6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7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49号。(2)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398号1层*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07.2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6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46号。(3)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376号6幢2层1号商业服务用房及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为1550.83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86.9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56号。以上3处均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现部分租用。
起拍价:906万元,保证金:9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10、(1)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2层1号其它用房(建筑面积为152.58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1.6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50号。(2)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2层2号其它用房(建筑面积为236.9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4.6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54号。(3)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2层3号其它用房(建筑面积为194.84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3.1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60号。(4)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单元2层4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10.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2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57号。(5)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2层5号其它用房(建筑面积为121.0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0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55号。(6)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2层6号其它用房(建筑面积为121.0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0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53号。(7)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2层7号其它用房(建筑面积为252.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8.9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61号。(8)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1层7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53.00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1.7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58号。以上8处均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现租用。
起拍价:1166万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11、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1层8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65.7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5.2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52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现闲置。
起拍价:258万元,保证金:2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12、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一段白象巷5、7号1幢1单元1层5、7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98.76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1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9147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现闲置。
起拍价:39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3、(1)普宁街道丽景4巷22号1栋1单元1楼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2.72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证号: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6693号。(2)普宁街道丽景4巷24号1栋1单元1楼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2.12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证号: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6694号。以上2处权利人均为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租用。
起拍价:32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4、仁寿县文林镇滨河路下段104号1幢1单元1楼附1、2、3号(建筑面积为132.0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证号: 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2633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闲置。
起拍价:49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5、仁寿县文林镇滨河路下段104号2栋1单元1层附8号(建筑面积为30.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证号: 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2634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闲置。
起拍价:11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6、仁寿县文林镇滨河路下段104号1幢2单元1楼附1号、2号、3号、2幢1单元1楼附1号(建筑面积为179.9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证号: 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2632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临时租用。
起拍价:67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7、(1)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栋1层24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6.12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8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21)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29587号。(2)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栋1层25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5.46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6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21)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29588号。(3)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栋1层26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64.82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6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21)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29586号(4)眉山市东坡区湖滨北路东坡湖广场9号1幢1层23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3.58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4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447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现租用。
起拍价:237万元,保证金:2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18、仁寿县文林镇嘉南大道36号(西蜀蘭郡)2栋1层5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58.34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97平方米),《不动产权者证》证号: 川 (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8700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用。
起拍价:80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19、(1)雅安市天全县向阳开发区音乐广场2幢1层营业用房地产【实勘地址:雅安市天全县向阳开发区音乐广场1层“3味时尚串串”、“萌宝宠物诊所”和“串串时代”(未见幢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天全房权证梅岭乡字第105号,建筑面积为:466.61平方米,估价对象分摊出让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138.71平方米】。产权人廖某某,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租用。
起拍价:568万元,保证金:5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20、雅安市天全县向阳开发区音乐广场3幢1层营业用房地产【实勘地址:雅安市天全县向阳开发区音乐广场1层“格力”、“老板凳砂锅串串香”(未见幢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天全房权证梅岭乡字第106号,建筑面积为:299.58平方米,估价对象分摊出让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88.3154平方米】。产权人廖某某,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租用。
起拍价:364万元,保证金:3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21、雅安市天全县向阳开发区音乐广场3幢1层营业用房地产【实勘地址:雅安市天全县向阳开发区音乐广场1层“童乐园”、“海尔”(未见幢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天全房权证梅岭乡字第107号,建筑面积为:245.93平方米,估价对象分摊出让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71.5097平方米】。产权人廖某某,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租用。
起拍价:299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22、仁寿县文林街道红旗巷24号1动1单元5层1号住宅 (建筑面积为171.08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证号: 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3358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闲置。
起拍价:33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23、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1层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83.77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17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47号,青国用(2013)第20278号。权属四川省红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闲置。
起拍价:273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24、(1)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3层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821.8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9.16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40号,青国用(2013)第20283号。(2)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3层2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772.33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3.19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66号,青国用(2013)第20284号。(3)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3层3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682.42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2.34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53号,青国用(2013)第20285号。(4)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3层4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828.03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9.91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73号,青国用(2013)第20286号。以上四宗资产权属四川省红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闲置。
起拍价:2677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25、(1)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2层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685.86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2.76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44号,青国用(2013)第20278号。(2)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2层2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911.8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0.02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51号,青国用(2013)第20280号。(3)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2层3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84.34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2.9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62号,青国用(2013)第20281号。(4)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21号1栋2层4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272.34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86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及国土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250460号,青国用(2013)第20282号。以上四宗资产权属四川省红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闲置。
起拍价:2855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26、(1)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564号1栋1-4层2号非住宅用房及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为1331.7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335.86㎡),房屋产权证号及国土证号为: 眉权房权证字第0151206号、眉市国用(2012)第06817号。(2)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564号2栋3层其他用房(建筑面积为451.44㎡,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20㎡),房屋产权证号为: 眉权房权证字第0151205号。(3)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中段564号2栋*单元4-6层*号其他用房(建筑面积为2154.87㎡,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9.00㎡),房屋产权证号为: 眉权房权证字第0152170号。以上三宗资产权属四川闽川置业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闲置。
起拍价:2026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27、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362-370、374双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826.77㎡,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9.6㎡)《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6)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375号。权属李某某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部分租用。
起拍价:806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28、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348、352-360双号商业服务用房 (建筑面积为789.31㎡,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7.84㎡),《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6)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374号。权属李某某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部分租用。
起拍价:845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29、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350号4幢2层1-5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845.54㎡,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5.49㎡),《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9)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12861号。权属李某某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闲置。
起拍价:457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0、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三段372号5幢2层1-5号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808.20㎡,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3.77㎡),《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6)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8377号。权属李某某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租赁。
起拍价:437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1、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566号12栋负一层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9032.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16720、0016721、0016722、0016723、0016725、0016726、0016727、0016728号。权属成都市劳莱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租用。
起拍价:5094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2、(1)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桃园西街的一宗国有出让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34.00㎡),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3008号,权属为叶某某单独所有。(2)于眉山市东坡区桃园西街的一宗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06.5㎡),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7)眉山市不动产权第0009718号,权属眉山市金河绿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独所有。(3)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一环南路的一宗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378.70㎡),国土证号为:眉市国用(2013)第20805号,权属眉山市金河绿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以上三宗资产均闲置。
起拍价:2365万元,保证金:2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3、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琼州路83号1-4层*号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1903.61㎡,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49.63㎡),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2634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闲置。
起拍价:271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4、位于仁寿县文林镇滨河路下段商业门市11间(实际勘测地址为龙水路二段(蓝色经典.泓星精品生活超市,清汤黄牛肉(部分),茗香居休闲会所),房产建筑面积共计657.89平方米,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23.53平方米,房产证号及国土证号为仁国用(2011)第2554号,监证0126483、监证0126484;仁国用(2011)第2555号,监证0126487、监证0126488;仁国用(2011)第2556号,监证0126491、监证0126492;仁国用(2011)第2557号,监证0126495、监证0126496;仁国用(2011)第2558号,监证0126498、监证0126499;仁国用(2011)第2559号,监证0126502、监证0126503;仁国用(2011)第2553号,监证0126538、监证0126539;仁国用(2011)第2560号,监证0126506、监证0126507;仁国用(2011)第2562号,监证0126526、监证0126527;仁国用(2011)第2563号,监证0126532、监证0126533;仁国用(2011)第2564号,监证0126534、监证0126535。权属廖某某、张某某共同共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以上11宗资产均租用。
起拍价:789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5、位于普宁街道龙水河路二段36号(银丰丽景苑)1栋1层36号门市1间,房产面积32.8㎡,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6.17㎡,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9420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租用。
起拍价:41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标的36、位于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一段营业房1套,房产面积共计506.42平方米,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91.7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房产证号及国土证号为仁国用(2011)第2883号,监证0114523、监证0114524号。权属均为廖某某、张某某共同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闲置。
起拍价:245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7、位于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一段商业门市14间,房产面积共计625.65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房产证号及国土证号为仁国用(2011)第2853号,监证0127121、监证0127122;仁国用(2011)第2854号,监证0127095、监证0127096;仁国用(2011)第2855号,监证0127097、监证0127098;仁国用(2011)第2856号,监证0127099、监证0127100;仁国用(2011)第2857号,监证0127101、监证0127102;仁国用(2011)第2858号,监证0127103、监证0127104;仁国用(2011)第2859号,监证0127105、监证0127106;仁国用(2011)第2860号,监证0127107、监证0127108;仁国用(2011)第2861号,监证0127109、监证0127110;仁国用(2011)第2862号,监证0127111、监证0127112;仁国用(2011)第2863号,监证0127113、监证0127114;仁国用(2011)第2864号,监证0127115、监证0127116;仁国用(2011)第2865号,监证0127117、监证0127118;仁国用(2011)第2866号,监证0127119、监证0127120。以上14宗资产权属均为廖某某、张某某共同所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租用。
起拍价:96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8、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123号1幢1单元2层123号商业服务用房地产【实勘地址: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一段93号2层“巴蜀烫”、仁寿大道一段123号2层“简木定制”、光明路一段224号2层“紫金城休闲会所”】(建筑面积:2162.0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4.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0126481、0126482号;国土证号:仁国用(2011)第2565号。权属廖某某、张某某共同共有,系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裁定取得资产,现租用。
起拍价:862万元,保证金:9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39、位于文林街道欧洲映像商业街14号4栋3层2号商业服务用房地产,建筑面积:991.0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8659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闲置。
起拍价:406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40、位于文林街道欧洲映像商业街14号4栋2层2号商业服务用房地产,建筑面积:623.91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9.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8666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租用。
起拍价:411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41、位于文林街道欧洲映像商业街14号4栋3层1号商业服务用房地产,建筑面积:1949.25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3.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8660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闲置。
起拍价:797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标的42、位于文林街道欧洲映像商业街14号4栋2层1号商业服务用房地产,建筑面积:1102.4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4.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8658号,权属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租用。
起拍价:731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注:以上信息均摘自评估报告,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自行了解资产(财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对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提供最高不超过中标额50%以内的贷款额度支持。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拍卖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 (二)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三)第(一)至第(二)项规定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资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拍卖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3日内,通过线下将尾款划入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户名: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56340154641000300001)。同时,买家需支付成交标的1‰的费用作为技术服务费。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买受人悔拍,处置机构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资产,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普宁街道陵州路三段22号)正式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待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所有款项后通知竞买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因买受人违约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竞拍标的物全部成交款后,通知买受人到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资产移交、权属变更、水电气户名变更等手续。以通知之日起逾期10日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办理中标资产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并缴纳。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得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二、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陈女士15183303122、吴先生15283739205
监督电话:028-36235255,028-36231969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三段22号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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