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 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南发改投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
二、招标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监管电话:(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规模:
本项目对市南路进行改造,包括励业路~群益路节点、三沙公路节点、庆沙路节点、乌洲山北路节点和黄阁大道节点,节点路线总长约5.(略)km,规划路宽(略)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略)km/h。励业路~群益路节点设置市南路主线双向6车道跨线桥,三沙公路节点设置西往北单向双车道匝道桥及北往东的隧道匝道,励业路~三沙公路市南路主线改造长约(略)m,三沙公路改造范围约(略)m,节点路线总长约(略)m;庆沙路节点设置单喇叭立交,市南路主线改造长度约(略)m,庆沙路改造约(略)m,节点路线总长(略)m;乌洲山北路节点设置市南路主线双向6车道跨线桥,市南路主线改造长度约(略)m;黄阁大道节点设置市南路主线双向6车道跨线桥,市南路主线改造长度约(略)m,沿线新建5座人行天桥。
(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略)
2.1工程设计范围: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等。
2.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内容包括:(略)
2.3相关报批、报建:(略)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最高投标限价为(略).(略)万元,其中:(略)
六、资金来源:(略)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略)
注:(略)
2、办理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略)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略)
4、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略)
5、开标时间:(略)
6、地点:(略)
注:(略)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略)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略)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略)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1施工资质:(略)
4.2工程设计资质:(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略)
②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略)](略)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略)](略)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略)](略)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略)](略)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的要求设置。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略)〕1号,详见链接:(略)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为:(略)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略)
注:(略)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略)〕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6、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施工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施工合同中标价、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施工部分中标价等于或大于(略)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注:(略)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略)、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5家(其中:(略)
注:(略)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略)、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注:(略)
(略)、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略)
注:(略)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略)
4、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费用
1、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费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略)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略)](略)号)进行计算,结算方式具体以招标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2、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
4、合同签订时,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合同价修正原则及结算原则,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约定。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十三、工期
总合同工期(略)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略)日历天,设计工期(略)日历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工期起算日期:(略)
主要节点工期:
1、设计节点工期:(略)
各设计阶段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如果各阶段图纸造成可研估算、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超限额,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改设计方案和图纸,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因承包人设计成果质量不满足要求,而需多次修改影响到项目整体进度或现场施工进度或阻碍工程推进的,发包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严重的上报区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施工节点工期:(略)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略)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略)
3、投标经济补偿:(略)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略)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 址:(略)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十七、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十八、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略)〕(略)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指引(略)年第2期》的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的,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核实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经核查,确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若缴纳社保证明核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标无效。逾期不提供社保补缴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略))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略)〕(略)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略)〕(略)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略)〕(略)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略)〕(略)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略)〕(略)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略)〕(略)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略)
八、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略)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①(主办方单位名称):(略)
②(成员方单位名称):(略)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略)
成员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略)
……
年月日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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