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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施工(第三次)发包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1日
招标采购正文

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施工(第三次)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浙中丽 [2022]001号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已经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设计的批复》( 丽公航运[2022]139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第三次公开发包,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概况

本项目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位于莲都段大溪与好溪汇合口东南侧原港航局码头。本项目建设规模为:避风港清淤面积13092平方米,清淤方量18813立方米,允许超挖方量为2508立方米;新建浮桥一处(其中主浮桥长31米,宽2米,支浮桥长28米,宽2.5米和2.0米),浮桥面积共计244平方米,新建栈桥式泊位2个,每个泊位宽12.25米,长28.00米;新建膜结构防护棚长33.0米,宽31.0米,面积共计1023平方米;新建防护棚基础立柱(兼做浮桥限位柱)17根;安装铝合金栏杆106米;安装联系桥一座;砌筑防浪大方脚。

本项目施工发包范围为瓯江南明湖避风港提升工程的清淤、新建浮桥、泊位、防护棚、防浪大方脚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及工期、质量要求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3.发包控制价: 2379805元;

4.发包下浮率范围为:5%-9.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必须在60周岁以下,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及报名时间、地点:

响应人于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并向招标代理单位获取发包文件。响应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及身份证;3)、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联系人:何淑亚 联系电话:0578-2789773 手机:13884357820。

五、开包时间及地点

开包时间: 2022年 09 月 06日 15 时30 分。

开包地点: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 )。

六、开包相关要求

开包时,响应人的到场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七、发包方式

采用“两随机抽取法”确定承包人及下浮率和发包价(中标价)。 1、承包人的确定

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按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排序登记,登记顺序号为响应人的代号,由响应人签字确认,并当众宣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所对应代号。发包人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中随机抽取承包人,第一次抽中代号的响应人即为承包人(中标人)。

2、中标下浮率的确定:由业主代表在下浮率范围5%~9.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5~9共5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整数位与小数位二者组合产生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即:发包价(中标价)=发包控制价X(1-中标下浮率)。

八、结算方式

1、根据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中标下浮率所确定的发包价为合同总价。承包人按施工图和相关施工和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工程量的确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或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数量:

(1)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

(2)发包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子目;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

(5)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图纸之外与该工程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及数量;

3、结算单价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若出现新增单价应按审核时的预算编制办法及信息价进行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网上发布。

十、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响应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响应;响应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防疫要求:

1).严格执行浙江省、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投标人员必须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

2).响应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门卫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及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

3).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2人。

4).疫情未结束之前,开标情况、防疫要求可能会有改变,具体请各投标人关注相关公告。

5).项目公告及开标时,如有新的疫情防控防疫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发包人: 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0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王畅 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13666554616 电话(传真):0578-2789773、13884357820

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公告发出时间:2022年09月01日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lssggzy.lishui.gov.cn/jyxx/002001/002001003/20220901/a612331b-2931-4a36-a5b6-981ed58af6f1.html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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