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萧山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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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浙江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等规定,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及城区污水零
直排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YHPPPZFCG001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授权主体:云和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位置:云和县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和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独立深度处理系统,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20000m3/d;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范围为北至云和县人民政府,南至白龙山路,西至贵溪村,东至象山村(具体范围和内容以后续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总面积约 7.9 平方公里(工业园区管网改造不列入本项目改造范围)
本项目可研估算投资为467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835万元(包括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35335万元,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2500万元,分流管网改造3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51万元,预备费2224万元。
其中城区污水零直排改造和分流管网改造的工程费用,采购时扣除政府方建设投资5908万元后至少下浮8%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在扣除政府方投入的1906万元后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
因此,本项目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为3498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2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45万元,以及建设期利息9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本项目竞争限价
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总额最高限价:89750万元。
(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8%(含);
(2)合理利润率报价上限为6%(含);
(3)年度折现率报价上限为5.5%(含);
(4)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1.278元/吨;
(5)雨水管检测清淤成本单价≤23.7元/米、雨水管维修单价≤13.35元/米;
(6)污水管检测清淤成本单价≤23.7元/米、污水管维修单价≤9.67元/米;
(7)检查井运维成本初始单价≤30元/座;
(8)项目融资利率≤5.39%
六、采购需求
(1)运作模式:BOT
(2)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合作内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造、运营和维护、移交;政府已进入前期设计等工作除外。
(4)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10500万元,政府方不出资,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yh.lssggzy.com/yh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提供1.1亿元(含)人民币及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日期和证明账户金额的日期均应为2020年1月16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间,如同一企业证明包含多个银行账户,则同一银行不同账户证明的日期和时间应一致,不同银行开具的是企业同一天的资金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一方)
4、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能体现授信余额的综合授信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材料中需有本项目名称)的融资意向函,金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以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融资意向函为准。(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一方)
5、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则投标人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的一方)
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以BOT、TOT、ROT、委托运营等模式正在运营的或以自有产权形式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书),如合同不能反映以上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能反应业绩要求且有发包人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股权比例51%及以上)子公司的项目运营经验业绩可以作为投标人的业绩,但需提供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子公司,则其项目业绩不可包括其母公司项目业绩。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中牵头人在项目公司(SPV)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1%。联合体中其他单位必须在项目公司中持有股份,具体在投标文件或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中财务投资人(包括保险资金、其它基金等)必须在中国大陆合法登记,不限定为企业法人;
⑤不是法人的保险资金、其它基金等组织不能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⑥联合体中具体分工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确认。
8、同时,社会资本(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③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浙江省或丽水市或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部门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的。
九、公开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期限自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止。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0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00秒,地点为: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1号体育馆一楼)。
十一、其他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本项目相应设计资质的,中标后可以自行承担,不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中标后通过法定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可非法转包或分包。
十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丽水市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6763320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B座2104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88475917
3、同级采购监管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
联系人: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传真:0578-512241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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