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综合材料交易市场(一期)建设项目监理答疑文件
各投标人:
根据《龙港市综合材料交易市场(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编号:A3303831280000404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答疑及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答疑
1、问:委派的委托代理人是分公司的社保是否认可?
答: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2、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5装订要求(4)证书原件,需要提供的原件具体包括哪些?
答:删除招标文件中“(4)证书原件(无需装订,单独密封)”内容。
3、问: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部分3总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提供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请问,分公司社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规定,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分公司属于法人的分支机构,因此其人员、财产等均属于公司,因此分公司人员以及由分公司缴纳的社保应视同总公司人员及由总公司缴纳的社保。
答: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
二、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温州锦坤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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