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11号3幢1-2层(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 | 发布日期: | 2022年9月1日 |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7日10时至2022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6,户名: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2)川1304执恢79号
二、拍卖标的: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11号3幢1-2层。
起拍价:1618706.4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注意:
1、现地址为: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115号
2、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未明确缴纳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在垫付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同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本院审核通过后退还买受人。
3、未办理产权证、涉及税费部分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三、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办理(只限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买受人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电话:400 828 4666、180 8032 1698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网拍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 8032 1698,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9月15日10:00,看样须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开门。
看样集中地点: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99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七、特别提示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房屋有涉及欠缴物业、水电气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及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整,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嘉陵支行,账号:9558852315002279999),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川1304执恢79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80 8032 1698上(短信不作回复),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817-3634 254
咨询电话:400 828 4666、180 8032 1698(标的物详情、拍卖技术咨询、预约办理委托手续、成交确认书)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本院地址: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街41号。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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