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镇龙祥村环境提升整治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第1次补充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平阳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9月1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关于万全镇龙祥村环境提升整治工程(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补充文件1号
致各投标单位:
本次补充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2内容: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
调整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自行设定,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须由牵头人办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4内容: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
调整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自行设定,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须由牵头人办理。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款内容:
1.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
调整为:
1.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自行设定,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须由牵头人办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平阳县万全镇龙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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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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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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