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28-32号鸿图智能科技产业园 B1#1-2F(109号)营业房3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31日 |
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28-32号鸿图智能科技产业园 B1#1-2F(109号)营业房3年租赁权
| 挂牌价格 | 14792.40 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82.18平方米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31 |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09-06 |
| 出租标的地址 | 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28-32号鸿图智能科技产业园 B1#1-2F(109号)营业房 |
| 项目联系地址 | 金华市八一南街信华大楼8楼807室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电话:0579-82727822 | 手机号: 13750987720 |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2)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35830号、第0035831号(用途:商业)。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实际现状为准。5、标的房屋产权方: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建设需要、规划调整、城市改造等,合同即刻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在规定期限内做好腾退搬迁工作,一切经济损失、装修费用及搬迁费用由承租人自负,不予赔偿。8、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4792.40 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挂牌租金14792.4元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期3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予以约定,装修免租期为90日,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但不向承租人收租金,首年实际缴纳租金(计算公式为:第一年实付租金=第一年成交租金-第一年成交租金/365*90,免租期租金金额小数点采用“去尾法”,取整至元)。2、履约保证金:5000元(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现付后用。首年实际交纳租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6、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用电用水由承租人自行申请,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房屋后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水、电表开户、安装等相关事宜,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须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否则应予以赔偿。8、标的房屋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9、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0、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及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11、租期内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场地设施,不得转租、转让、分租。承租期满后,如果中标单位非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投资的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坏,无条件归还出租人。在租期内不得转租他人使用,否则出租方将终止合同,租金不予返还,重新提出招租,不得用于抵押。12、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一致的除外,但与挂牌披露相违背的实质性条款不得调整)。13、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14、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15、预约看房、咨询电话: 0579-82727822 15356913367(王女士)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3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90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范跃仙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9-88132622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振兴路508号C座501室)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9-82727822 手机号 1375098772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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