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八一南街258号云中楼1幢第二层房产3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30日 |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0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69609号(用途商业)。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实际现状为准。5、标的房屋产权方: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因国家政策、市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或者政府要求,无条件及时搬迁,出租方不补偿任何费用,仅对当期剩余未使用租赁房屋的天数,退还相应的租金(不计息),双方互不担责。8、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对房屋周边道路改造、维修等活动,影响承租方经营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予补偿。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金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91250.00 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金一年一付,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标的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四舍五入至百元位,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标的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及房租、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3、承租期间,杜绝利用承租房产开设私人会所(一桌餐),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承租人所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出租方要求的经营范围,若擅自改变经营类别,视为欺骗行为,租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出租方(产权单位)有权收回该房产。4、2层租户出入不提供使用大楼内电梯,出入一律从大楼南侧通道进出,特别提醒承租人:产权方大楼大院内不提供车位。5、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承担所涉费用;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6、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7、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后,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房屋后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水、电表开户、安装等相关事宜,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8、承租方根据需要,在标的房屋交付后,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须向相关部门报批,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房屋的设施(含门、窗等)进行修缮或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9、标的房屋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10、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1、租期满后,若承租人无法续租的,原承租人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12、竞价前未出租的房产(闲置或自用的房产),房屋租赁起、止期限及房产交付时间由出租方根据每一房产的具体情况确定。1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转租分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抵押。14、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一致的除外,但与挂牌披露相违背的实质性条款不得调整)。15、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16、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17、预约看房、咨询电话:0579-82050623(郑先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租期 三年 有无免租期 无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 联系人 罗科长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5305791128 联系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258号11楼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579-82050653 手机号 15105796488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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