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29日 |
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编号:2022镇-02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光电产业园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滨海工业园区三期。
2.2项目规模:三期光电产业园工程规划用地面积94亩,容积率不小于2.5,机动车位不少于0.4%。
2.3项目估算工程建安总投资约5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中:
[if !supportLists](1)[endif]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协助业主方完成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等;
[if !supportLists](2)[endif]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if !supportLists](3)[endif]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或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代理服务等;
[if !supportLists](4)[endif]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建设过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核等。
2.5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壹个。
2.6允许投标的标段数:壹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提供2022年5月~2022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该凭证上的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管理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且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
3.2.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企业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8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网址:http://ninghai.nb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提交,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自行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
5.2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银行账号:39753001040021344
5.3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4投标人汇出账号必须是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咨询电话:0574-65189173。
5.5如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09 时30分,地点为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万事达金融商务中心 B 区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881372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董成浩、潘萍霞、戴太敏
电话:0574-87298907、55717440
邮箱:2805441538@qq.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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