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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兰溪市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25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兰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兰自然资规让告字[2022]第23号

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城北邻里中心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元/㎡)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城北邻里中心地块

清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

23111

商业

1.5-2.0

34667~46222,其中公寓建筑面积≤17700,菜市场建筑面积≥4500,邻里中心、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530,地下建筑面积≥16000

≤40%

≥10%

2025(不设底价)

商业40年

936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为人民币,相关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先与兰溪市云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建设履约监管协议》(见本地块出让须知附件)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取消地块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新公司注册,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不设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16时至2022年9月14日16时(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6时)。

(二)拍卖时间: 2022年9月15日10时起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出让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交纳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七、其他事项:

(一)竞价方式,确认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拍卖出让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次日,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兰溪市土地储备和交易中心(兰溪市兰荫南路27号)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土地出让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50%(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期土地出让金);第二期:在成交之日起90日内支付剩余土地出让金。土地交付时间为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后30日内,以现状交付。

(四)地块建设要求:按照兰溪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建设条件书》([2022]004号)和人防建设条件([2022]004号)执行。(详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

1、出让地块带设计方案出让(方案从供下载文件中自行下载)。

2、地块建成后,菜场需由政府回购,社区服务中心无偿移交云山街道,回购、无偿移交、销售等要求详见《项目建设履约监管协议》。

3、项目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地上建筑面积≥14800㎡以及地下建筑≥16000㎡(地下建筑不计容)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地下建筑允许确权(人防工程除外)。

4、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六)本公告由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9)88892905、(0579)88892265

联 系 人: 滕素娟 郑豪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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