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斜桥弄49号房屋三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26日 |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2年9月15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权证。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房屋较老旧,具体以实物为准。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标的权属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委托绍兴市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租,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主体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特别提醒:因“浙交汇”平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因出租方、市场监督、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竞价活动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浙交汇”平台系统通知各竞买方。各竞买方承诺自愿服从该安排,按时参与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7.71420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7.7142万元,租金每年递增2%。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仓库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25%,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5、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消防、水电等改造扩容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9、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承租方在承租期内确因重大客观因素无力继续履行合同,且有新的承租人愿意承接原合同的,由承租方与新承租人共同提出申请,经出租方方同意后,解除与承租方的合同关系,与新承租人签订剩余期限租赁合同,新签订合同的承租期等条款不变、租金不低于原合同。10、租期三年,如是原承租人承租的租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如是新承租人成交的租期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腾退期为10天)。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12、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绍兴国有企业适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9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绍兴市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5-85578787 联系地址 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交通大厦5楼501室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夏女士 电话 18457521615 手机号 1845752161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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