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前庄头村景区入口(原念佛林房屋所在地块)和罗店镇智者寺入口处经幢东侧地块十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26日 |
金华市前庄头村景区入口(原念佛林房屋所在地块)和罗店镇智者寺入口处经幢东侧地块十年租赁权
| 挂牌价格 | 115689.00 元(首年) |
|---|---|
| 出租面积 |
约5509平方米,其中前庄头村景区入口(原念佛林房屋所在地块)约1055平方米,智者寺入口处经幢东侧地块约4454平方米。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26 |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09-01 |
| 出租标的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前庄头村景区入口和智者寺入口处 |
| 项目联系地址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琚先生 | 联系电话:0579-82050556 | 手机号: 18257880480 |
- 标的信息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前庄头村景区入口和智者寺入口处 土地证号 金市国用(2010)第8-14135号、金双旅土供[2022]02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5509.00平方米 用途 公园与绿地、宗教用地 类型 划拨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金市国用(2010)第8-14135号、金双旅土供[2022]02号。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标的实际现状为准。5、标的场地产权/处置权归属:前庄头村景区入口地块(原念佛林房屋所在地块)归属金华双龙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智者寺入口处经幢东侧地块归属浙江金华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均由金华双龙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进行对外出租。6、前庄头村景区入口地块(原念佛林房屋所在地块)规划用途为宗教用地,智者寺入口处经幢东侧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均为划拨土地,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7、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8、承租方在承租后,须自行对相关永久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加固、修缮或拆除,以及履行相应审批工作,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9、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城市建设、拆迁、规划、道路改造等需要收回、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场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场地,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场地,费用自理,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因终止合同,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但不计利息。若有政府补偿的,按相关政策执行。10、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11、预约现场踏勘、咨询:朱先生15988592990。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15689.00 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每3年递增3%,即第四年起年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七年起年租金在第六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十年年租金在第九年基础上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为免租建设期,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起始日按实际交付日期起算。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为免租建设期,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3、免租建设期条款:第一年为免租建设期,除不承担租金外,须承担其他经营使用所涉及的各类配套费用。承租方须在第一年内直接投资金额达6000万元及以上,建设期满一年后,由承租方委托第三方出具相关报告。如投资额不足6000万元的,从第二年起的年租金按成交年租金的1.5倍计收,递增比例不变。4、履约保证金: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四舍五入至百元位),不计利息,在租赁合同前由承租方一次性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华双龙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罗店支行账号:0188991408000027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规划用途和场地既有结构、周边环境、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让、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7、标的场地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透水、裂缝或塌陷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8、标的场地挂牌披露的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9、标的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拆除工作。10、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11、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改造的(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拆除、修缮、加固等),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涉及装修改造的约定,参见《租赁合同》(样稿)执行)。12、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场地后如需水电表开户、安装等事宜的,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13、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承租场地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4、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15、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16、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条款》。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租期 10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1年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若竞买方均未报价,则继续按延长信息披露期规则进行延牌。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金华双龙景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耀剑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5988592990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罗店镇双龙风景区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琚先生 电话 0579-82050556 手机号 18257880480 传真 邮箱 admin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