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颐景名苑30-2-101(附加颐景名苑4号地下室储藏间050号)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26日 |
- 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9)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6558号。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1)各承租方负责独立向供水单位开通账户,申请用水,各自独立按时缴纳水费,出租方配合作好相关工作。2)所有标的按现状出租,请竞拍者在竞拍前自行到现场勘察,对标的物现场情况作充分了解。在正式竞拍前,意向方可与出租方进行沟通,逾期不再受理,现场勘察预约电话:0576-88559123。(部分标的可能存在配套设施包括且不限于门、窗、管道等因年久失修较为陈旧的情况,成交后承租方若认为需要进行修缮,经出租房同意后,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招租区域面积以实际可使用面积为准。4)房屋的日常修理、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消防设施购置费等一切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在约定交款时间内未缴纳,并在收到出租方催缴上述费用的通知超过14个工作日仍未缴纳,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使用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5)所有标的均住宅类房屋的不能用于营业,不得影响周边其他业主生活。6)若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产生的包含经济赔偿在内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7)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报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8)承租方使用、装修改造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消防安全,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烟感器等消防器材,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出租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消防安全,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租赁期内,该场地及所属设施的日常清理、维护修理等均由乙方负责,自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9)合同期满或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提前解约合同,承租方应按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交接,延期交房的按延期天数支付双倍租金,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装修的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属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一律不得拆除和损毁,擅自拆除或损毁的,应向出租方赔偿或修复,并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装修物恢复租赁物原状的,承租方应予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10)如出租房屋发现有建筑质量安全问题出租方决定加固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维修期间出租方不计收租金,承租方的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予承担。11)承租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况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承租方延期交付房屋租金超过2个月的或未缴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超过规定时间的;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他人的;擅自装修改变或损坏房屋装修及房屋主体结构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导致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拒不配合出租方消防检查或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要求的;改变房屋用途的;拒不配合出租方对租赁危房加固的;因承租方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法定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有本条第1、第2、第3、第4、第5、第6项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同时不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若所支付金额不足弥补出租方实际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向承租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如公证费、律师费等),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有本条第7项情形的,出租方收到承租方的书面申请并同意提前终止协议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当期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2000.00 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22000元/年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住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5000元。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22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无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台州市社发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严迎荥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6-88815835 联系地址 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13楼1302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6-88685180 手机号 15355682278 传真 邮箱 admin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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