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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昆明市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及呈贡县大渔乡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西湖区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23日
招标采购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9月23日10时至2022年09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昆明市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及呈贡县大渔乡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标的物概况

(一)土地登记状况

序号

宗地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级别

权利性质

宗地四至

宗地面积

(㎡)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东

南

西

北

宗地一

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

商服用地

未评估区域

国有出让

昆明市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石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石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144762.54

昆国用(2012)第00485号

530121301017GB00003W00000000

宗地二

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

商服用地

未评估区域

国有出让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石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9933.07

昆国用(2012)第00486号

530121301017GB00001W00000000

宗地三

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

商服用地

未评估区域

国有出让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大渔街道办事处石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9029.63

昆国用(2012)第00487号

530121301017GB00002W00000000

宗地四

呈贡县大渔乡

商服用地

未评估区域

国有出让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三普太阳能研究所实验基地

石城村民委员会

滇池

海晏村民委员会

495193

呈国用(2008)第99号

530121301018GB00001W00000000

宗地二《昆明市不动产档案信息查询表》中用途显示为商务金融用地,而《土地登记卡》中用途显示为商服用地,依据规定,证明文件记载内容与《土地登记卡》不一致时,应以《土地登记卡》为准,故本次宗地二的用途以商服用地为准。

(二)土地权利状况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标的物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如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土地用途

使用期限

已使用年限

剩余年限

(年)

宗地一

昆国用(2012)第00485号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出让

商服用地

2008年1月10日至2048年1月10日

14.25

25.75

宗地二

昆国用(2012)第00486号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出让

商服用地

2008年1月10日至2048年1月10日

14.25

25.75

宗地三

昆国用(2012)第00487号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出让

商服用地

2008年1月10日至2048年1月10日

14.25

25.75

宗地四

呈国用(2008)第99号

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

出让

商服用地

2008年1月10日至2048年1月10日

14.25

25.75

标的物均位于“滇池保护区”内,其中宗地一、二、三位于云南省滇池湖泊生态黄线及滇池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宗地四位于云南省滇池湖泊生态黄线、云南省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滇池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2.他项权利:

依据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出具的《昆明市不动产档案信息查询表》,部分标的物存在抵押权,具体如下:

标的物

不动产权证号

是否抵押

抵押机构

抵押方式

抵押权证号

宗地一

昆国用(2012)第00485号

否

/

/

/

宗地二

昆国用(2012)第00486号

是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新城支行

最高额抵押

云(2016)呈贡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488号

宗地三

昆国用(2012)第00487号

是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新城支行

最高额抵押

云(2016)呈贡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488号

宗地四

呈国用(2008)第99号

是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新城支行

最高额抵押

云(2016)呈贡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488号

3.限制事项:标的物已查封,查封机关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利用现状条件

标的物为原铭真生态爱心苑内的部分高尔夫球场及待开发土地,由于违规侵占滇池保护区,已被清理整治。依据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8月9日发布的《关于对铭真生态爱心苑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情况的通报》,截止该通报发布之日,已彻底铲除原铭真生态爱心苑高尔夫球场18个球洞包括球道、果岭、发球台、沙坑、地下喷灌系统在内的全部球场设施,清除高尔夫球场标识牌、指示牌,破除硬化道路10.4千米,拆除违建高尔夫球场会所8474平方米、场内休息屋250平方米,回填红土45944方,种植云南松、香樟、滇润楠、南天竹、海桐等乔、灌木25000余株,全面播种草籽及覆盖草膜,以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完成该区域的生态绿化修复,全面去化高尔夫球场功能和形态。

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情况,至估价期日,标的物为待开发土地,标的物实际开发程度为“五通”(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排水、通信),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根据此次评估的目的,设定标的物开发程度为“五通”(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排水、通信,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其中宗地一、二、四(昆国用(2012)第00485号、昆国用(2012)第00486号、呈国用(2008)第99号)地面附着物为以树木为主的植被,宗地三地面附着物为业主占用种植的蔬菜及物业搭建的大棚。

2.土地规划利用条件

标的物均位于“滇池保护区”内,其中宗地一、二、三位于云南省滇池湖泊生态黄线及滇池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宗地四位于云南省滇池湖泊生态黄线、云南省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滇池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2018年11月29日开始实施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22年1月发布的《云南省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公示稿)》及2022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25号),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详情可咨询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未注明容积率,据评估人员调查了解,标的物所属项目为“铭真生态爱心苑”,又名“培星东岸”,是由XX有限公司开发的高尔夫别墅项目,项目原规划用地共2220.02亩,原规划建筑面积共20万平方米,房屋总户数约370余户,规划有组院别墅、联排别墅、独栋别墅等多种类型房地产;并且原打造有国际标准的18洞高尔夫球场及配套酒店,后因涉及占用滇池保护区被拆除复绿;项目容积率为0.14,属于正常状态。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429000000元,起拍价:300300000元,保证金:48048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拍卖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当地限购政策,是否符合限购条件。竞买人如不符合限购条件而强行竞得标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3.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4.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昆明铭真旅游运动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均在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两线)范围内,权证号为昆国用(2008)第099号土地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权证号为昆国用(2012)第00485号、昆国用(2012)第00486号、昆国用(2012)第00487号三块土地位于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保护区)范围内(具体以勘测定界范围为准)。按照《九大湖泊“三区”管控指导意见》两线及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要求,拟拍卖的四个地块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详情请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复函》;

6.该标的为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均不在拍卖范围之内;标的物正在被清理整治,具体交付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且竞买人需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继续配合清理整治,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根据云南省、昆明市相关部署要求,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滇池绿道建设项目(外海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改发投资〔2022〕373号)文件要求,滇池绿道项目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支持昆明高质量发展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滇池绿道项目(度假区段)涉及占用标的物中不动产权证号为“呈国用(2008)第099号”的土地面积54.65亩。详情可咨询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8.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9.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10.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因疫情原因,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联系电话:0571-87393284、19906634009。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6232652799514474080)。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623265279951447408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87393387或1896900439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7393418(汪法官)

0571-87393284(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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