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2、3、4号楼地下室-3层3-071车位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23日 |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2、3、4号楼地下室-3层3-071车位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挂牌日期 | 2022-08-23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9-20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潘女士 | 联系电话:0571-86089054 |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2、3、4号楼地下室-3层3-071车位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3.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的中的房产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均未办理土地证,具体过户情况由意向方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意向方需承诺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由意向方自行承担。5.本次转让标的户籍均未被占用。6.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2号院1、2、3、4号楼地下室-3层3-071车位目前为出租状态。转让方已就原租户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出租房产原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7.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8.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9.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10.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女士:13967800182;阮女士:15968861150。11.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12.竞买车位时,优先满足相对应小区的住宅或商业用房的业主的需求,业主需以本人名义报名,并提供其名下相对应小区的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在竞价时,为充分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竞价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由报名成功的业主参与竞买,第一阶段结束后如标的车位未成交,则由该标的所有竞买人参与标的车位的第二阶段竞价,具体详见《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及《特别事项约定》。13.第一阶段:自由报价开始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上午9:00,为期1小时,限时报价开始时间为当天10:00。第二阶段:自由报价开始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4:00,为期1小时,限时报价开始时间为当天15:00。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市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7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143058496J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3.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有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7.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将房产交付给受让方,并协助受让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书面通知承租人房屋产权人变更的事实);转让方完成前述义务的,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8. 标的车位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收益归转让方所有,剩余几期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和“浙交汇”平台无关。9. 受让方须在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受让方需承继转让方原有租赁合同项下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方将已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付给受让方,与承租方的衔接、稳定工作由受让方负责。10. 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车位转让合同(样稿)》 .doc 、 《承诺函》-3.docx 、 《实地勘察证明》-3.docx 、 《授权委托书》-3.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1-86089054 传真 邮箱 panyq@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1-87222926 传真 邮箱 chenhx01@hz.zj.com.yc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79号 网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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