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李家洋区块配套道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19日 |
五乡镇李家洋区块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7674.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2042.04万元,建设规模:Ⅰ标段:①横二路(纵二路-南北大道)道路施工桩号HEK0+520-HEK1+248.574,实施全长728.574m;②工业大道(纵二路-南北大道)道路施工桩号GYK0+460-GYK1+225.674,实施全长765.674m;③纵二路(工业大道-横二路)道路施工桩号ZEK0+309.325-ZEK0+510.065,实施全长200.74m;④纵三路(横二路-工业大道)道路施工桩号ZSK0+28.074-ZSEK0+240.918,实施全长212.844m;⑤纵四路(横一路-横二路)道路施工桩号ZFK0+000-ZFK0+177.783,实施全长177.783m;⑥纵四路(横二路-工业大道)道路施工桩号ZFK0+220-ZFK0+432.626,实施全长212.626m;⑦横一路道路施工桩号HYK0+033.36~HYK0+222.348,实施全长188.988m;
Ⅱ标段:①横二路(横三路-纵二路)道路施工桩号HEK0+000-HEK0+520,实施全长520m;②12m规划道路施工桩号SEK0+036.349-SEK0+158.509,实施全长122.16m;③工业大道(横三路-纵二路)道路施工桩号GYK0+000-GYK0+460,实施全长460m;④横三路(横二路-纵二路)道路施工桩号HSK0+41.964-HSK0+664.042,实施全长490.663m;⑤蟠龙路施工桩号PLK0+000-PLK0+403.638,施工全长为403.638m;⑥纵一路道路施工桩号ZYK0+057.922-ZYK0+220.807,实施全长162.885m;
Ⅲ标段:①横三路(纵二路-南北大道)道路施工桩号HSK0+664.042-HSK1+703.934,实施983.597m;②纵二路(横三路-工业大道)道路施工桩号ZEK0+024.417~ZEK0+238.682,实施全长214.265m;③纵三路(工业大道-横三路)道路施工桩号ZSK0+305.479-ZSK0+365.977,实施全长60.498m;④纵四路(工业大道-横三路)道路施工桩号ZFK0+503.052-ZFK0+734.96,实施全长231.908m,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自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及附属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科技、安全设施、电力排管及环卫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给水工程等的统筹协调配合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Ⅰ标段:16940.19万元;Ⅱ标段:9454.25万元;Ⅲ标段:6797.37万元。
入围投标人可参加五乡镇李家洋区块配套道路工程对应入围标段的施工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五乡镇李家洋区块配套道路工程三个施工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
2.3施工总工期:Ⅰ标段:810日历天;Ⅱ标段:720日历天;Ⅲ标段:7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包括由专业部门单独验收的内容,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争创甬江杯。安全要求:合格,并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 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申请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1)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4. 资格预审方法4.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每个标段分别入围11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在2022年8月26日16点00分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申请人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附件。未在系统中下载对应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对应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申请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5.4 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上发布。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9点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申请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范少亮、李薇
电 话:0574-89086898、1775783828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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