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下水库大坝溢流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18日 |
亭下水库大坝溢流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下水库大坝溢流面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亭下水库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亭下水库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境内,甬江流域奉化江干流剡江上游,坝址位于溪口镇上游7km处,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养鱼、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76.0km2,水库加固改造后总库容1.51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82.65m,设计洪水位(p=1%)89.63m,校核洪水位(p=0.01%)91.76m,发电死水位59.75m。
亭下水库大坝溢流面存在多处裂缝,并有不同程度的碳化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398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亭下水库大坝溢流面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398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他标段的除外。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3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
3.3.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4.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4.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8日9:00至2022年8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6万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址(同开标时间及地址)
6.1 投标人须于2022年8月31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亭下水库分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 系 人:俞跃毅、唐权勇
电 话:0574-8719354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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