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职工一日游项目招标文件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2年8月1日 |
比选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度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职工一日游项目
比选单位: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2年7月
第一章 比选公告
2022年度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职工一日游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2022年度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职工一日游比选项目 | 1 | 年度 | 200元/人 | 见比选文件内容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旅游重大投诉事件;
2、具有相关营业执照;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的报名
1、报名/发售时间:2022年 8 月1日 至2022年 8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
2、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5 日14时00分
六、报名地址: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3号楼507室
七、比选时间:2022年 8 月 8 日11时00分
八、比选地址: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教堂后门进
九、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联 系 人:刘老师
地 址:杭州市环城东路208号3号楼507室
电 话:0571-56109572 第二章 比选需求
根据工会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职工一日游管理,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我院将继续组织职工一日游活动。本次比选为具有旅游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入围比选。
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总分得分高低排名选择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入围。
二、期限
本次比选职工一日游时间2022年7月-2023年7月,分批次组织。
地点:杭州(含所有区县市),行程可辐射周边地域,但不得有自费的景点或活动,无商业广告及各类产品推销。
时间: 周六或周日,每次安排35人以上,具体批次和出发日期、时间及人数由比选人视情况而定。
交通工具:大巴(交通工具费用含于报价内),出发地点为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提供承载车辆提供方资质证明。旅游大巴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司机驾龄5年以上,驾驶员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全程空调旅游车。要求车况好,车位充足,空调效果好,确保行程安全。旅行社应为每辆旅游车的旅游者配备至少1名导游人员
用餐:团队用餐(需为桌餐,每人标准30元人民币,每桌原则上不超过10人,交通便利,环境较好)。
门票:行程所含全部景点门票。
购物:全程不进购物点。
旅游保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购买一日游人员的保险: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万元/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投保保险公司名称
比选人领队:每批安排额外随行比选人领队一名,其有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
携带人员:可携带14周岁以下家属一位,行程中交通费按比选单位报价执行,用餐按比选标准执行,景点门票按景区标准执行,费用由职工自行支付给供应商。
四、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需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一日游项目经验,负责与比选人就每批次安排具体事宜联系,一旦中标不得随意更换。
2、制定应急预案,发放《行程安排表》和《注意事项》。如遇意外突发事件投标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妥善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与比选人汇报和沟通,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做到有问必答。对一日游人员反映的情况或投诉,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对发生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将问题解决在旅途中。
4、参加一日游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
5、提供服务满意度测评表样表,每批结束前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表统一交给随行比选人领队。
五、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按批次结算,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保证甲方能够报销和支付)。比选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比选人代表,按标书规定签订统签合同,具体出行线路包括但并不局限于标书线路,要求在每批一日游出发前签订一日游合同。如出行一日游线路是标书以外的线路,按比选方要求,双方协商线路及价格,并签订单批次一日游合同。
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比选人提交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汇票、支票形式支付。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本次比选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根据比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分法最终决定入围名单,评分满分为100分,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评标内容得分的汇总得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家公司入围。 比选办法:由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100分)
投标单位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分类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技术资信分(100分) | 类似业绩 | 0-5 | 2019年1月1以来投标人类似大型职工一日游项目或与省级或杭州市同级医疗单位职工一日游项目有合作经历且合作满意程度较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评价意见(用户评价意见加盖用户公章),每一个类似项目案例得1分,最高5分。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实施项目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与其无关,不得分。 |
企业荣誉 | 0-3 | 导游中2019-2022年有被市旅游部门表彰的,得1分;有被省旅游部门表彰的,得2分;有被国家旅游部门表彰的,得3分(同一名导游以最高级别荣誉评分,不叠加计算,本项最高3分)。(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开标日所在月份上一月份社保交纳证明材料及证书。) | |
总体方案 | 0-50 | 1、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每日行程规划(包括行程路线、内容、时间安排等)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方案较有特色,突出疗养休闲养生为主题进行横向比较评分(20分)。 2、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全程交通方案(包括往返时间安排、目的地交通方案、交通工具方案等)的合理性、优劣性横向比较评分(15分)。 4、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用餐方案:(15分) 主要包括用餐标准、菜品配置/特色、用餐环境等内容进行评分: 1)用餐价格范围的合理性(5分) 2)菜品配置或简单提供菜单图片(5分) 3)用餐环境(5分) | |
人员配备 | 0-10 | 根据拟派本项目管理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情况横向对比打分。 证明材料:导游证,否则不得分。 | |
突发状况预案措施 | 0-10 | 根据突发情况处理措施及响应及时性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 |
企业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建设 | 0-10 | 根据供应商的企业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是否规范、合理、切实可行横向比较评分。 | |
优惠措施 | 0-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实质性优惠横向对比评分 | |
合理化建议 | 0-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升活动质量,配合采购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建议横向比较评分。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 证 方:
项目名称:2022年度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职工一日游比选项目
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度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职工一日游比选项目采购公开比选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为2022年度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职工一日游比选项目提供一日游策划、行程安排、服务保障、承办执行等一系列相关服务。
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即2022年7月-2022年7月)。
二、费用结算和付款方式
1、费用结算:根据线路的每人次单价*实际一日游人数,按实际结算。具体批次和出发时间由甲方视情况而定。
2、付款方式:按批次结算,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保证甲方能够报销和支付)。甲方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
三、乙方在组织活动时应当提供活动的《合同》、《费用清单》、《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目的地地接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5)用餐(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统一安排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利根据每批线路安排在入围的投标人中选择一家作为乙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行程服务。
2、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单》和《行程通知》,并有权要求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单》安排一日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4、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5、有权拒绝乙方的擅自转团行为,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6、在支付行程费用时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乙方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的义务
1、如实填写《活动报名表》、甲方活动人员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乙方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本次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活动行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配合乙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乙方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
1、根据甲方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一日游活动者报名参团。
2、核实参加活动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
4、如遇紧急情况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可以要求甲方配合。
5、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八、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人员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工作人员。
4、妥善保管活动人员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甲方人员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甲方人员自己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甲方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甲方人员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甲方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甲方人员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如遇意外突发事件乙方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妥善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与甲方汇报和沟通,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9、购买一日游人员的保险: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人。
10、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人员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1、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费用发票。
12、依法对甲方人员个人信息保密。
十、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行程前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一日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将全款退还甲方。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一日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经向甲方作出说明,甲方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2)危及甲方出行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3)造成甲方出行人员滞留的,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十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人员不听从乙方随从工作人员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人员的过错,使乙方、履行辅助人遭受损害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4、甲方人员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出行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行程的,造成项目减少、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1)乙方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活动,诱骗甲方一日游人员,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乙方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
3、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十三、其他
1、由于甲方人员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担风险参加某些项目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出行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人员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员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出行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出行人员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5、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在合同签订地提交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鉴证方一份。
3、与本合同有关的比选文件、投标文件、询价纪要、澄清回复、补充协议等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在符合法律和政府政策前提下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
甲方: 乙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账号: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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