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半山镇杭钢厂区(七泵房)区域内的部分空地三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28日 |
- 标的信息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杭州市半山镇杭钢厂区(七泵房) 土地证号 浙国用(1999)字第002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640.00平方米 用途 工业 类型 使用权类型为租赁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标的坐落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浙国用(1999)字第002号土地上,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租赁。2、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内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绿地等。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附件中的标的简易平面图仅供参考。3、承租方根据自身需求做好租赁区域与非租赁区域的隔离,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装监控等)。具体租赁区域见简易平面图(见附件)。4、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5、是否设立居住权:否。6、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370000 万元(首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5.37万元,第2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不接受承兑汇票、支票或现金方式。
出租用途 仓库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首年二个月租金。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需要进行规划、环保、治安等行政审批的,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按杭钢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10、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交易服务费外),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11、承租期间,若因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布局或政府城市规划等原因需征用场地的,承租方需积极响应政府和出租方的规划安排,全力配合做好撤场工作,租赁合同随即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也不给予补偿。12、承租方不得有随意搭建临建、脏乱差、污染环境等业态和行为。13、出租标的租赁用途定为仓储(不含: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散装颗粒状易产生扬尘等污染环境物)使用,严禁用于物流。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场所用途,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租期 三年(无免租期) 有无免租期 无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85033221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228号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0571-86095437 手机号 1885851571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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