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康市民望新村建设有限公司商住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的招标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永康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27日 |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市民望新村建设有限公司商住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业主为永康市民望新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康市民望新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维保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145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2工程规模:客梯5台,包括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维保等。
2.3招标范围:包括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维保等。
2.4计划交货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货物进场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通过,并移交招标人。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确保通过当地特检所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按招标内容提供货物、安装及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厂家授权该项目的代理商,制造商具有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和维修均为B级(含)(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
3.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但代理商必须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商唯一授权,本项目的所有电梯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
3.3本项目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需由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公司实施(被授权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生产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或电梯安装维修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
3.5开标当日,投标人(或投标品牌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6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7开标日前三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投标品牌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3.8开标日前三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投标品牌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或浙江省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通报批评的,或行政处罚的;
3.9开标日前三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投标品牌或项目负责人)未在浙江省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10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5、3.6、3.7、3.8、3.9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企业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携带下列材料:
4.1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4.2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及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5品牌销售唯一授权书;
4.6拟派项目负责人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梯安装维修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复印件;
4.7报名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议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8日至08月01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0日09时30分,地址为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永康市民望新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康市古山镇金江龙村
联系电话:13967460476
8.2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
联系电话:13738960133 0579-87180777
9、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的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第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附件信息:
0.1 KB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