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QWGCZB22131)宁波前湾新区十塘、十一塘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22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前湾新区十塘、十一塘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文号为甬新发改投[2022]79号,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三八江以东、兴慈七路以西一线海塘十塘、十一塘;
项目规模:工程提标改造海塘总长度为13.735km,分别为四灶浦西侧围涂横堤(2.178km)、陆中湾两侧围涂西直堤(2.847km)、陆中湾两侧围涂横堤(8.710km)三段,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100年一遇。工程投资概算约 9026.85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830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到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并提供档案资料移交和结算期服务】。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且无在监项目。
3.3监理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4名(含总监),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无在监项目。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nbxy.nbwater.gov.cn/nbxy)上公示相关信息。
3.5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公示相关信息。
3.6 投标人符合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要求。
3.7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8 2019 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29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 “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 “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GCZB22131)。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62371200736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8月10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2年8月10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截止在2022年8月10日(含)前办理。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2022 年8月10日16 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74-89388843)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30分。
6.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投标人通过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6.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5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密钥(CA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7.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7.4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四灶浦水库南大堤1号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缪工
电话:0574-89384697 电话:0574-63086120
传真:/ 传真:0574-630861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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