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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沙湾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2年7月21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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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2070008
工程名称 沙湾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起于江广快速路,终于开发路东延工程
工程规模 约4.9公里,采用主六辅四的断面标准,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辅道(江广快速路-运河东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辅道(运河东路-开发路)与S462共线,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80km/h。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2070008001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公开招标 4020 2022-07-22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2/7/21
集中报名地点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递交; 集中报名日期 从到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3/3/1 计划竣工时间 2025/3/1
公告开始时间 2022/7/21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2/7/26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勘测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勘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起于江广快速路,终于开发路

2.1.2建设规模:约4.9公里,采用主六辅四的断面标准,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辅道(江广快速路-运河东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辅道(运河东路-开发路)与S462共线,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80km/h。

2.1.3合同估算价:4020万元

2.1.4服务期限要求: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勘察测量、详细勘察测量、交桩、管线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排水、桥涵等主体及附属设施设计、危大工程方案设计、交安设施及管网综合设计等)、交通影响评价及设计有关的配合和后续服务工作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a、b中的资质:a.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b. 具备下列资质类别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注:职称认定需要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另须同时提供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申报表)。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4.5 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

3.4.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8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6日;

6.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14:00时;

7.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8月2日14:00时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14号 地 址:扬州市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

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袁工 联 系 人:刘铮

电 话:0514-89335032 电 话:0514-80388598、15705259373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025291500@qq.com

2022 年7月21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钱俊
传真

电话

0514-87206031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联系人

刘铮
传真 025-84651110

电话

15705259373
邮编 E-mail spritex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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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1).rar 5604977
2 资审文件正文.pdf 610145
3 评标办法.pdf 275367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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