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房山山体公园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房山山体公园项目设计已由徐州市人民政府以徐政发【(略)】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子房山山体公园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设计质量标准:(略)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略)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略)〕(略) 号。
3.(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
3.(略)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7月7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7.1评标方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
7.2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略)
9. 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
E(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