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QWGCZB22111)宁波杭州湾新区G228庵东至梨洲段连接线(中兴一路-玉海东路)一期工程(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7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G228庵东至梨洲段连接线(中兴一路-玉海东路)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1-330252-04-01-204181,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前湾新区,南起中兴一路 北至玉海东路。
项目规模:设计咨询范围工程全长约5.0千米,道路标准断面宽50米,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线为双向六车道。实施范围共包含2段,其中第一段为金慈路北侧至滨海五路,长约2.40千米,共包含隧道2座;第二段为中兴一路至金慈路北侧,长约2.60千米。第一段、第二段总投资约24亿元。
设计咨询费:约200万元。
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咨询包括宁波杭州湾新区G228庵东至梨洲段连接线(中兴一路-玉海东路)一期工程第一段、第二段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施工等阶段(含专项设计)设计相关工作内容的设计复核、设计变更、重要技术论证、设计优化和施工阶段设计协调等相关工作。
设计咨询专业范围: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管综(雨污水、给水、中水、电力、通信、照明)、交安、监控、照明及其他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专业设计。
4. 咨询期限及质量要求
咨询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范、主管部门的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5.2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或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格式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5.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5.5 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5.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14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6.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6.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6.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服务指南”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整。
7.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GCZB22111)。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649 7120 8864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7月22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2年7月22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7月22日(含)前。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2022年7月25日16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8.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27日9时30分。
8.2本工程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通过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8.3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5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电子密钥(CA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9.其他说明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9.3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9.4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鹿东、石祥法、王旭涛
电话:0574-82375221 电话:15824517879
传真:/ 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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