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新区越西路北延工程(洋江西路—梅南路)全过程工程咨询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6月23日 |
镜湖新区越西路北延工程(洋江西路—梅南路)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镜湖新区越西路北延工程(洋江西路—梅南路)(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镜湖)可研〔2022〕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起洋江西路,北至梅南路。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833平方米,道路总长约1239米,道路标准宽度 42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 6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下通道、综合管线、绿化工程(含海绵城市)、道路附属工程等。
2.3本项目总投资约 52928万元(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项目管理费、10米绿化带建安费后为135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12146万元(不包含10米绿化带)。招标控制价:约289.4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部分约122.73万元,招标代理部分约12.64万元,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部分约17.83万元,工程监理部分约136.20万元),以上费用包含了所有招标范围中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因素。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和技术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管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经济分析与专项评估等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等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变更进行商讨或论证;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运营期间保修服务及项目竣工备案等。
(2)招标代理: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招标代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涉及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已表述或未表述到位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
(3)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包括设备及材料采购、第三方服务等项目的市场询价)造价咨询;工程中标后标底修复预算的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单费用初步审核等工作。
(4)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联系单审核(含费用)、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5)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和技术咨询;协助审查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功能要求和符合相关建设规范,提出建议和意见。
(6)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项目其它工程管理职责等。
2.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所产生的评审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本次中标人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投标人需综合考虑。
2.6工程类别:全过程工程咨询。
2.7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 。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3.1.2、3.1.3条件:
3.1.1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或③条件:
①近五年来(2017年7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完成过1亿元及以上市政类工程监理业绩;
②近五年来(2017年7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完成过1亿元及以上市政类造价咨询业绩。
③近五年来(2017年7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完成过1亿元及以上市政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内容。)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
②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监工程。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建或建筑)(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
注:项目总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能为同一人。
拟派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拟派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①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业绩除外),业绩合同(合同服务内容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合同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内容。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2 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或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备案通过的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3.3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盖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2)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3.1.1款中的资格,联合体成员具有需具有3.1.1款中的①资格;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总项目负责人及监理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22年06月24日 8:30 时至2022年06月30日 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只要求牵头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年07月14 日17:00时前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18189;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18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 月18 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地 址: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人:凌江英联 系 人:陈国萍
电 话:0575-89185727电 话:0575-85133886/15988275574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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