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义乌山海协作产业园高新科创企业孵化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莲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6月17日 |
发布时间:2022-06-17 04: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莲都-义乌山海协作产业园高新科创企业孵化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2]065号
一、招标条件
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莲都-义乌山海协作产业园高新科创企业孵化中心项目的建设单位,现本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6-331102-04-01-466794,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工程总承包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规模
1、项目总投资:约246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0158万元。
2、总建筑面积:约89595.32平方米。
3、总用地面积:约48453平方米。
4、项目用地规划:新建1-7#标准厂房、服务配套楼、库房、开关站、配电房、门卫、垃圾房等。
5、其他工程规模指标:建筑层数为地上3—6层,最大跨度30.2米,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10.03%,容积率为1.85,机动车位236位,非机动车位487位。
三、招标范围
依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本所有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包含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设备不包括电梯)、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①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处理、桩基础、主体结构、电气、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建筑节能环保与绿色建筑、人防、消防、钢结构、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②建筑配套专业、专项、设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系统、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人防标识等)、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室外附属工程。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投标人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不包括广播电视、电力(变配电)、通讯、燃气、自来水(总表之前)设计。
2、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不包含电梯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外立面、消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充电桩、标志标线、气体灭火、给水、围墙、大门、污水处理等)及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本次施工范围不包括广播电视、电力(变配电)、通讯、燃气、自来水(总表之前)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但包括应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
上述发包的和涉及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等工作的报批办理服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5、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临时配电房及临时配电柜),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权证办理、保修。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工地标化要求: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市级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4、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22年6月17日起在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联系人:潘丽芳 联系电话:0578-2668578。
2、网上下载:2022年6月17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人: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莲都区碧湖镇
电 话:13967079324
联系人:叶彬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1210室
电话:0578-2668578
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邮箱:289719430@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17日
备案单位(盖章):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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