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城南西路131巷186号住宅用房一幢(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东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6月15日 |
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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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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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拍卖服务”“赊呗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
拍卖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1日10时至2022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国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法院户名: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城南西路131巷186号住宅用房一幢。建筑面积:955.8㎡,产权证号:东房权证吴宁字第066229号,东房吴宁共字第00661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19㎡,土地证号:东阳市国用(2007)第1-507号,建筑物建成于2005年,所在层为:1-3F/3F,建筑结构为钢混,设计用途:住宅,双方议价为:1518万元。
起拍价:1518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方式: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陈经理13956574990微信号同步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详细情况可咨询拍卖公司或我院。
2、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视频、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同意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参照悔拍进行处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6、该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前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物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完成,我院在3个月内将所拍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宁国支行;账号:26102010210004939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15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过户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7日内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权利。对于拍卖标的物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电话:陈经理13956574990微信号同步
法院咨询电话:崇法官、汪法官 0563-4300077
举报监督电话:0563-430000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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