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滨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6月11日 |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ZC20220515XBFW000701)
(项目编号:JGJZ-LSHT01-QT-016-2022)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
2022年6月
目录
[if supportFields]>TOC \o "1-3" \h \u 第一章 询比采购邀请书........................................................................................................................... [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9946708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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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已列入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采购人为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项目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北部,在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K1730+239处增设A型单喇叭互通一处,新增互通北距乐清互通约9.1公里,南距大桥北互通约9.7公里。主线改造长度约1.237km。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现状柳江路与104国道交叉口,桩号LKO+000。连接线终点位于上跨南湖路处,即岙外村桥第一跨处,桩号LK1+613.5,路线长度1.614km。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互通区范围内长约1.24公里主线进行拼宽改建,包括主线拼宽桥2座,分别为荷岙大桥拼宽桥(左幅83m;右幅159.965m)、湖东高架大桥拼宽桥(左幅203m;右幅103m);新建匝道长约2.2公里,匝道设大桥2座分别为A匝道1#桥(261.35m)、A匝道2#桥(290m),分别上跨古运河和甬台温高速,新建匝道收费站一处。新建涵洞1道、通道5道、主线涵洞加长3道。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长约1.6公里,连接线设大桥2座,分别为荷岙村桥(570m),岙外村桥(总长276m,本项目实施30m);隧道266m/1座,为连拱隧道。同时包含项目全线路面结构,其中水泥稳定碎石约13.2万吨,沥青混凝土4.9万吨。
2.2、采购类别:服务类。
2.3、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4、采购内容: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组织、设备等已满足进场条件,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该项目涉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的招标。本次涉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设计变更以及业主要求完成的施工阶段涉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柳市互通项目施工环境复杂,A匝道2号桥、连接线荷岱村桥上跨甬台温高速公路施工、拼宽桥及路堑高边坡施工施工,涉及交通导改,边通车边施工风险大;且里岙隧道为连拱隧道,下穿净水厂,施工风险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 年)、《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16 年第 81号)、《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5 号)对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进行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以便于下一步施工和管理,从而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小损失。招标人根据最终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注:(1)项目名称: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 ;
(2)送货地址: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浙江交工施工现场;
(3)联系人:李郑,联系电话:15336541273。
3、报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单位负责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安全评估经验的相关单位(拥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证书的优先考虑)。
3.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服务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3.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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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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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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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6月11日9:00至 2022年6月12日16:00(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4.3、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6月13日9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2年6月13日16: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4日16时00分;
5.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5.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确认被邀请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 个工作日内前往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采购人: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
地 址: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浙江交工施工现场
联系人:李郑
电 话:15336541273
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571-87669555
2022年 6月 9日
确认通知
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采购的报价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报价。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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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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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采购人 |
名称: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 联系人:李郑 联系电话:15336541273;邮箱:823303800@qq.com 地址: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浙江交工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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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材料名称 |
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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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规格型号及数量 |
详见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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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质量要求 |
详见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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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是否划分合同包 |
R是 £否 |
|
2.1.6 |
资金来源 |
□自筹 ?项目计量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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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使用地点及联系人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下方备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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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
供货期、交货、验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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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
技术资料和质保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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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评标地点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4日16时 00 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评标时间: 2022 年6月16日16时00分 评标地点: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浙江交工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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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 |
报价单的填写方式 |
符合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中 “三”询比报价表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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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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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报价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处,报价人必须签字;在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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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 |
报价文件份数及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if !supportLists]1、[endif]电子报价文件1份(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作为报价文件正本。 2、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3、报价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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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 |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采购人所公布的通知、答疑和补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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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6 |
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 |
提交截止时间1天前,不足1天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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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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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8 |
中标人确定 |
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由采购人决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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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浙江交投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tgc.com) 公示期限: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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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 |
保证金 |
[if !supportLists]1、[endif] 报价保证金 R不需要 [if !supportLists]2、[endif]履约保证金 R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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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
报价文件的组成 |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报价应文件的情况) 3、询比报价表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他资料(报价人认为更能体现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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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 |
控制价 |
投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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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3 |
支付方式 |
应满足采购文件购销合同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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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或使用项目)与最终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当最终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 1、最终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供货; 2、最终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3、最终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违反业主原材料质量管控办法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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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 联系电话:0571-87669555 |
2.2.1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未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1.21规定的报价文件的组成资料编制报价文件的;
(2)报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高于控制价的;
(6)报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材料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的;
(7)报价严重脱离(偏离)市场,产品质量合格性无法保障,恶意报低价的;
(8)在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处、盖章处,报价人未有效签字或未盖章的。
2.2.2报价人若中标,不得将合同转让或分包给他人,2年内将不得参加集团公司报价,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不低于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2.3报价人若中标,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汇缴采购人,并应在15日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待购销合同履行完毕,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部分30天内无息退还。
2.2.4报价人自行承担参与报价的一切费用。
2.2.5采购文件第五章购销合同为中标人与买方签订购销合同的样本,其中任何条款均对双方有法律效力。
2.2.6报价人应理解采购人有可能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对采购文件等内容作部分修改,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各报价人作相应调整。
2.2.7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在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上就有关询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2.2.8报价文件份数及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要求需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1.14规定。2.2.9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10采购人对本采购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柳市互通土建项目部
第三章 材料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3.1、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
名称 |
货物要求 |
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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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 |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组织、设备等已满足进场条件,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该项目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服务的招标。本次涉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设计变更以及业主要求完成的施工阶段涉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柳市互通项目施工环境复杂,A匝道2号桥、连接线荷岱村桥上跨甬台温高速公路施工、拼宽桥及路堑高边坡施工施工,涉及交通导改,边通车边施工风险大;且里岙隧道为连拱隧道,下穿净水厂,施工风险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 年)、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16 年第 81 号)、《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5 号)对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进行涉路施工技术咨询服务,以便于下一步施工和管理,从而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小损失。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 年)、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16 年第 81 号)、《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5 号)完成此次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 |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采购
(涉路施工咨询服务)
(采购编号:ZC20220515XBFW000701)
(项目编号:JGJZ-LSHT01-QT-016-2022)
正 本
报价人: (盖单位章)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报价应文件的情况)
三、询比报价表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其他资料(报价人认为更能体现其产品优势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报价无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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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扫描件)放置处 (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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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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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 放置处(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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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结算单价(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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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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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税合计总金额(元) |
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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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报价表须与报价须知、合同格式中的条款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1、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1+增值税税率),是包含产品加工成本、利润、运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杂费在内的所有费用,不含税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2、结算时采用“一票制”结算;当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保留数量变更权。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甲方签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不管实际供应数量与预估数量相比偏差有多大,不影响合同的执行。
4、若增值税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以不含税单价为准重新核定结算单价。
报价单位: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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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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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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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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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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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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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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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或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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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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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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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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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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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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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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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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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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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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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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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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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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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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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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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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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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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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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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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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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偏离表(有偏离情况请说明,无偏离请在偏离表盖章确认)
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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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文件的要求 |
报价文件的要求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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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参数由报价人据实提供;报价人认为与采购文件有偏差的内容请填入上表,如无偏差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受或拒绝报价差异。
[if !supportLists]五、[endif]其它资料
报价人认为更能体现其产品优势的资料(如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或技术保障承诺书、供货类似业绩等)(如有)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
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
委 托 人:浙江交工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
受 托 人: (乙方)
签订地点: 乐清市柳市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涉路施工安全性评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北部,在甬台温高速公路桩号 K1730+239 处增设 A 型单喇叭互通一处,新增互通北距乐清互通约 9.1 公里,南距大桥北互通约 9.7 公里。主线改造长度约 1.237km。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现状柳江路与 104 国道交叉口,桩号 LK0+000。连接线终点位于上跨南湖路处,即岙外村桥第一跨处,桩号 LK1+613.5,路线长度1.614km。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互通区范围内长约 1.24 公里主线进行拼宽改建,主线拼宽桥367m/2 座;新建匝道长约 2.2 公里,匝道设大桥 537m/2 座,分别上跨古运河和甬台温高速,新建匝道收费站一处。新建涵洞 1 道、通道 5 道、主线涵洞加长 3 道。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长约 1.6 公里,连接线设大桥 594m/2 座,隧道 266m/1 座。项目工期 30 个月,合同价为 4.27 亿元。
三、咨询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 年)、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16 年第 81 号)、《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5 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为依据提供咨询服务、出具咨询报告。
四、履行期限
(1)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2)上述工作完成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报告并提交,甲方在收到乙方咨询报告初稿后 2 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否则视为无意见。收到修改意见经修改完善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终审稿。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1、成果报告达到本合同所列要求,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式报告后5日内未作出回复,则视为乙方提交的报告合格。
3、验收未通过,甲方应书面明确告知乙方验收意见,乙方于 7 个工作内根据甲方的验收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项目组成员
项目经营负责人: 。
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咨询服务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
该费用为含税包干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乙方须为一般纳税人,乙方须根据结算情况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二)支付方式
1)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报告相关工作,向甲方提交经验收合格的全套成果资料(含电子版),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后(如需),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的咨询费用。
2)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
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号:
八、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项目所需资料清单》提供资料,如因甲方提交资料不及时、不准确、不完善等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相应顺延,若由此导致合同逾期或终止、甲方不接受乙方工作成果的,已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后2日内支付完毕;
2、安排专人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有效条件;
3、按合同约定按时对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报告进行验收;
4、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开展评价工作的《项目所需资料清单》,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等妥善保管;
2、乙方按规定期限和份数提交成果报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报酬。
4、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1.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交成果资料,或提交资料有重大纰漏且未及时修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项目负责人离职、辞退、伤残、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必须更换的,必须提供有效并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材料证明上述人员的更换是不可避免的,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用不低于原负责人资历和经验的人员予以替换。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乙方应对所有技术成果及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保密,若乙方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资料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并将其行为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乙方应保证其采用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如果因甲方违反合同第三条约定,由此造成工作延误或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保密责任
双方互相维护技术文件版权和技术资料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文件、技术资料,不得将文件、技术资料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亦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泄密一方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若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等相应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之日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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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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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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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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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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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人: |
|
日期: 年 月 日 |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为经评审最低价法。
2、评审原则
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审组织
(1)评审工作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的组建见报价单位须知,评审小组成员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
(2)评审小组应推举产生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掌握评审进程、编写评审报告等工作,评审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审小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审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4)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
(5)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不同意见的,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评审程序和内容
(1)熟悉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
(2)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
(3)报价文件的报价评审;
5、评审细则
(1)符合性评审
a、评审小组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按报价单位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再对所有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和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当出现报价相同时,以递交报价文件在前的优先排序(以下程序中出现类似情况时照此进行)。
如评审小组发现报价文件存在采购文件2.2报价人须知其它规定之一的,即可判定该报价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b、否决不合格报价单位后,如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剩余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判。如经评审小组确认剩余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仍具备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继续评审;如评审小组确认剩余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不具备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应否决全部报价。
(2)报价评审
a、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对报价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b、错误的修正
报价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以及总价与各清单项目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一律以文字表示的总价为准,计算报价分时不作调整。
当报价有算术错误时,评审小组按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报价单位必须书面确认修正价格,承诺如中标接受修正价格为合同签约价。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否决处理。
C、评审价的确定
①评审价是以报价人的有效报价的不含税报价作为报价部分评分依据,且考虑附加税影响。即评审价格=不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所有报价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报价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12%。(适用一般计税法)
6、完成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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