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甬数据融合算法项目测试公告采购预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6月7日 |
沪杭甬数据融合算法项目测试公告
根据沪杭甬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浙江沪杭甬拟采购数据融合算法,现公开征集具备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测试。数据融合算法目标是将采集的所有交通源数据,进行进一步处理、分析、融合、挖掘,精准测算路段任何位置上的实时流量及相对应数量的单车实时位置及速度,提取该路段上的事件(异常交通状态、恶劣气象状态、施工和事故)。本次测试主要对车流量、车速及事件发现等算法能力进行测试。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软件成熟度模型CMMI3级及以上资质;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智能交通系统(含算法)相关项目;
3.本次测试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测试事宜。
二、测试环境
1.浙江沪杭甬提供虚拟机,提供远程维护VPN账号,提供测试所需的ETC门架数据、视频结构化数据、数据点位信息以及数据字段定义。
2.供应商提出虚拟机配置要求。
三、测试须知
1.我公司对供应商提交的确认函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获得测试资格。
2.测试计划、测试内容详见《沪杭甬智慧高速数据融合算法测试需求》。
3.本测试结果在本项目采购完成前均为有效。
4.测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本次测试最终结果将作为后续项目选择供应商的入围条件及重要依据。
三、测试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7:00止,以邮箱接收到确认函时间为准。报名时请将确认函、资质证明、联合体证明(如有)、测试建议方案等材料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416197490@qq.com,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768147303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2022年6月8日
确认函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我方 获悉贵公司“沪杭甬数据融合算法项目测试公告”的信息,经认真分析和研究测试方案,我方将参加本次测试,现提交参加测试确认函,同时提交公告中所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方在此承诺,本次测试中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导致测试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职责,完全由我方负责;测试过程中如需增加配件产生的一切费用、己方及相关第三方安全事故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在此承诺,与贵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详见附件),承担本次测试相关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传泄。如违反保密要求,我方承担一切由于数据泄露造成的后果。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保密协议书
本保密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生效日)起生效。
甲方: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称“甲方”)
主要经营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云峰沪杭甬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人: 郭笑天
联系人邮箱:416197490@qq.com
联系电话:18768147303
乙方: xx(以下称“乙方”)
主要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邮箱:
联系电话:
鉴于,
上述各方拟就【数据融合算法】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交易”)开展磋商和/或合作,在磋商和/或合作过程中,一方将向对方提供己方包括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定义如下)在内的企业相关信息及数据。
据此,本着尊重对方知识产权成果、保护披露方合法在先权利,就接收方应对此承担的相关保密责任事宜,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同意遵循以下所列的协议书条款。
[if !supportLists]1. [endif]“保密信息”的定义在此协议中泛指一方(“披露方”)所拥有的、不为第三方所知悉的且被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所保护的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商业模式、商业计划、财务预算和模式、计算机程序、源代码、数据、运算法则、员工、专家、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及专长、方法、方式、步骤、创意、发明(无论是否取得专利)、图表和其他技术、商业、财务和产品发展计划、预算、策略和信息,以及披露方从第三方处获得的但应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保密信息不限传达方式及是否为草稿或最终确认稿,也不论是否在信息载体上被标明“机密”、“专有”、“保密”等字样。
[if !supportLists]2. [endif]双方同意,接收方仅限于为履行上述“项目”或“交易”之目的而使用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
[if !supportLists]3. [endif]信息接收方应:
[if !supportLists](1) [endif]将以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谨慎地对待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if !supportLists](2) [endif]仅向其必要知悉机密信息的雇员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但所述雇员必须事先同意,无论是作为雇佣条件或为获取“保密信息”的目的,遵守并受与本协议的规定基本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if !supportLists](3) [endif]仅限于披露时的目的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if !supportLists](4) [endif]除非披露方书面同意,对于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中的任何软件程序,接收方将不予以修改、反向工程、分拆、制作衍生作品、或散发。
[if !supportLists]4. [endif]第3条的限制不适用于下述情况: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披露之时已经进入公有领域;
[if !supportLists](2) [endif]非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进入公有领域;
[if !supportLists](3) [endif]从另一并无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地获得;
[if !supportLists](4) [endif]在从披露方获得之前,接收方已合法地知道并对使用或披露该等资料并无限制;
[if !supportLists](5) [endif]由接收方在不违反本协议情况下独立地开发或制作;
[if !supportLists](6) [endif]第三方可以一般地取得而无任何披露之限制;或
[if !supportLists](7) [endif]根据法院命令或为遵守法律的规定而披露,但披露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遵守合理的保护措施。
[if !supportLists]5. [endif]各方同意,接收方接收或知悉“保密信息”的雇员或代理可能基于“保密信息”进一步开发他们的通用知识、技能和经验(包括通用主意、概念、技术诀窍和技巧),因此,第3条的限制不适用于该等雇员或代理对该等无意识的留在记忆中的通用知识技能经验的使用及该等使用相关的披露。但该等使用以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为前提,且不得侵害披露方的在先合法权益。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披露方进一步承认,接收方现在或将来可能内部开发或从第三方接收与披露方“保密信息”类似的信息,因而本协议不应被解释为一种保证或同意接收方不开发与体现或包含在“保密信息”的产品、概念、系统、技巧相类似或竞争的产品、概念、系统、技巧,前提是该等开发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且不得侵害披露方的在先合法权益。
[if !supportLists]7. [endif]一经披露方书面要求,接收方及其雇员或代理所持有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任何副本均须立即交还提供方或立即销毁。
[if !supportLists]8. [endif]任何一方无义务向对方披露任何特殊信息,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披露均系自愿且披露本身不构成:
[if !supportLists](1) [endif]任何保证或担保;
[if !supportLists](2) [endif]对任何产品,服务或未来的业务关系的承诺;
[if !supportLists](3) [endif]寻求业务或带来本文未明确规定的义务;
[if !supportLists](4) [endif]除另有规定,转让或许可披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权利。
此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存在,本协议条款,以及已经进行的,正在进行的或将要进行的商谈予以披露。
[if !supportLists]9. [endif]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署后于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if !supportLists]10. [endif]本协议取代双方以往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关于“保密信息”的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取消、修改、转让;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解释,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均须提交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决。
[if !supportLists]11. [endif]本协议下的任何通知、请求或其他通信往来,在交付投递至对方文首所书之联系方式或号码后视为已送达;其他方式的通知在对方收到时视为已经送达。
[if !supportLists]12. [endif]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鉴于此,各方于生效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盖章)
乙方: xx(盖章)
沪杭甬数据融合算法测试需求
一、测试计划
|
任务序号 |
任务名称 |
工期 |
备注 |
|
1 |
发布测试公告 |
|
|
|
2 |
供应商提交确认函、资质证明和测试建议方案等响应材料 |
3个自然日 |
|
|
3 |
开展测试响应材料评审,确定测试供应商 |
2个自然日 |
|
|
4 |
组织供应商开展测试方案讨论会,并确定最终测试方案 |
1个自然日 |
|
|
5 |
供应商人员入场复制样本数据 |
2个自然日 |
|
|
6 |
供应商根据样本数据内视频结构化、ETC门架数据,进行算法调试优化 |
14个自然日 |
|
|
7 |
封闭期复制评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进行结果数据收集 |
3个自然日 |
|
|
8 |
供应商确认测试数据 |
1个自然日 |
|
|
9 |
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 |
2个自然日 |
|
|
10 |
测试结果整理及封存 |
1个自然日 |
|
|
11 |
形成测试报告 |
2个自然日 |
|
|
12 |
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 |
1个自然日 |
|
二、测试内容
(一)功能需求
数据融合算法的系统功能包括任意断面车流量、车速、历史车流、历史车速、停车拥堵事件、事件数据统计、系统集成界面等内容。
(二)指标性能需求
根据提供的样本数据(ETC门架数据和视频结构化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最终根据组织方提供的评测数据生成指定日期、特定断面上的24小时车流量、平均车速以及事件数量数据,并绘制折线图,按5分钟颗粒度统计。
三、验证方案
1.组织方根据对应断面的毫米波雷达数据核对供应商结果数据,对异常数据处理、各项指标数值偏差率进行综合评定。
2.针对数据异常导致的数值突变,评价供应商对异常数据的处理能力。如正常通行状态下出现的数值突发性的峰值、峰谷现象,因此需考虑设备本身出现的异常数据。
3.以对应断面毫米波雷达的车流量、平均车速作为计算标准,计算指标偏差率,评价供应商对各项指标的分析能力。偏差率=(实际值-毫米波雷达数值)/毫米波雷达数值*100%。
四、其他事项
具体测试要求以后续公布的测试方案为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2ywgg1hw/26353.ht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