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桐庐县县城瑶琳路336号家景星城27幢1单元1301室住宅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下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6月6日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7月07日10时至2022年07月0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杭州市桐庐县县城瑶琳路336号家景星城27幢1单元1301室住宅房地产。
(一)房地产权益状况
1、不动产状况
根据《桐庐县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不动产坐落:杭州市桐庐县县城瑶琳路336号家景星城27幢1单元1301室,相关权益如下:
房产权益: 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41.5平方米,权利人:陈XX、万XX,权证号:桐房权证移字第12020002号、桐房权证移字第12020001号,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存量房产,共有情况:---,登记日期:2012年11月26日,权利状态:现状。
土地权益: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9.35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73年01月22日,权利人:陈XX、万XX,权证号:桐土国用(2012)第0014268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共有情况:共同拥有,权利状态:现状。附记:2012-11-30,按交易方发证,按份共有。并注销桐土国用(2008)第00123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标的物位于杭州市桐庐县县城瑶琳路336号家景星城27幢1单元1301室,所在小区四至:东北至学圣路,东南至瑶琳路,西南至梅苑路,西北至春江路,宗地形状规则,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地下水及土壤无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地质条件较好。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讯及场地平整),宗地内物业及地下管网已建成在用,地面通道硬化,小区设有绿化景观点。
2、建筑物实物状况
(1)建筑物状况: 标的物位于杭州市桐庐县县城瑶琳路336号家景星城27幢1单元1301室,建筑物主体为总层数18层钢混结构居住用房,主体东南朝向,建成于2007年,整栋建筑分两个单元,单元楼平面布局两梯两户。
(2)户型状况: 标的物位于第13层,设计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41.5平方米,室内平面布局:三房两厅一厨两卫一阳台,两房(其中一房带卫生间)及客厅朝南,另一房及餐厅、厨房、卫生间朝北。
(3)装修状况: 标的物入户装防盗门,配塑钢窗,室内装木门,厅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纸,局部艺术装饰,顶部装吊顶;房间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墙纸,局部设固定衣柜,顶部乳胶漆粉刷,局部装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面砖、顶部装吊顶。
(4)设施设备状况: 建筑物具备供水、供电、燃气接入设备,配备电梯,设有电话、有线电视、网络接口,排水通畅,设施设备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
(5)建筑功能: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情况较好。
(6)维护保养情况:标的物房屋建成于2007年,实地勘查时,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设备、管道通畅,整体外观维护保养情况良好,水、电照明齐全,房屋完损等级为基本完好房。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2092800元,起拍价1470000元,保证金:29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82768879。
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B区11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
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
4、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5、根据询问物业管理处,标的物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欠缴物业费4618元,该房产如存在其他的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现由第三方占有使用,第三方应自觉腾空房屋并交付,若届时不自觉交房,法院将强制腾空,完成该程序需要一定时间;
7、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8、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9、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06月30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联系电话:0571-87393284、19906634009。
三、拍卖方式:保留价为人民币1元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有购买权人,优先购买人为共有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623265279951484737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87393387或1896900439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7393284(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0571-87393397(屠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淘宝页面上的一键贷款不在贷款范围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2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85011678(个人贷款)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85011611(公司贷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兴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路48号太和广场1楼。
电话:0571-8607955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308号(延安路支行辖属中北支行)。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87030539/1366663679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00号.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87781827(个人贷款)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87781825(公司贷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68号。
联系人:金小姐 电话:88366654(公司贷款)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88366562(个人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3号路口建设银行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8517243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车女士 电话:18072745972
电话:8667822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8106564337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18668185771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13588814668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71-83518627、15968140650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05750697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电话:0571-87338169
联系人:郑先生 1345694532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1-86028739、13858001805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1-88135722、13588372347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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