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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勘察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日期: 2022年5月27日
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勘察,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公租房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联合路南侧、广源路东侧、睢阳路北侧、海涛路西侧地块;

2.2招标范围为:项目涉及用地面积约65亩,拟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41200平方米,本工程共布置勘探孔114个,孔深暂定50-65米,其中1-11#楼孔深暂定65米,12#楼、其他建筑及地下室孔深暂定50米。波速孔12个(本工程总进尺为6690米,其中机钻孔共布置49个总进尺2945米;静探共布置65个总进尺3745米。)。孔详见勘察布孔图。

2.3合同估算:约500300元。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即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包括外业,内业及提供勘察报告)

2.5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资料需达到合同规定的勘察深度、技术标准以满足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工作,提供相关的中间资料等。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省外企业已办理进浙备案登记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体要求详《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5 月27日至2022年06 月09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五楼(浙江省海宁市南苑路402号)。建议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人员并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方式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文件指定的开标地点,送到立即离开,不逗留,不聚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公租房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顾先生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573-87679568电 话:0573-87297011

传 真:传 真:0573-87297011

2022年05月27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4

企业类似业绩

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勘察工程业绩至少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复印件。

5

进浙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7

信用中国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

其 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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