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和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慈溪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5月27日 |
发布时间:2022-05-27 08: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和1#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1-330282-04-01-888759项目业主为慈溪市住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住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三北大街北侧,西临新城河东路,东至二灶潭江边商业用房;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802㎡,地上建筑面积7976㎡,地下建筑面积2826㎡。项目主体为商办楼,建设内容包括商业用房,办公及配套用房,道路、景观绿化等公建配套设施。建筑密度41.6%,容积率率1.55,绿地率35%。
2.3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8882万元,建安费5122.75万元;
2.4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49815641元(含设计费 677482 元,设备购置费 43726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47471470元,工程总承包其它费1229429 元。);
2.5招标范围: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和采购内容,从工程设计开始直至验收交付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
2.6设计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依照发包人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应标准及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省、市各部门施工图报批报建深度的标准,并应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审批。
2.7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计划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含审图、报批),施工420日历天(含建设手续办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经历的日历天数】。
2.9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具有 3.1、3.2 的资质且满足 3.3、3.4、3.5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
3.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4.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4.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任职情况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4.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担保统筹情况须显示为“全市统筹”,若担保统筹情况显示为“不统筹”的,企业应在慈溪市办理人工资支付担保;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兼任,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5.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企业备案;浙江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备案证书》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中企业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6 日17时00分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扩初设计资料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打入我单位支付宝账户(账户:18815277166),且备注单位名称,谢谢配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6月 17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北停车场,开标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二楼第一开标室。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
7.3本次项目定标办法采用票决价格法。
7.4 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7.5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办事指南。
7.6投标申请时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填写在“项目经理”栏中,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填写在“项目负责人”栏中,填写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
7.7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8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投标人派相关人员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须主动配合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住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兴和路8号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574-63839191
代理单位: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
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0574-63976705
传真:0574-63976705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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