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丁桥镇社会管理用房项目监理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5月11日 |
新建丁桥镇社会管理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丁桥镇社会管理用房项目监理,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丁桥镇丁桥村16组,杭浦高速南侧、麦帛港西侧;
2.2招标范围:新建丁桥镇社会管理用房项目桩基、土建、装修、安装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配套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具体详见图纸)
2.3建筑规模: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4839.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76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74平方米,室外工程新建道路一条(道路基础已建),面积约1122m2、围墙长度约252m(其中除东面围墙为新建外,其余围墙基础、构造柱均为已建)、新建园路及种植绿化,同时建设围墙、停车位、绿化、雨污水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2.4本工程概算投资约2100万元。
2.5计划工期:7个月(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报告为准)
2.6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23日下午14:3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新冠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城大厦9楼,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张女士,电话:18367307207。不接收到付邮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与上述人员电话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已送达,如未送达后果自负。如邮寄时间不够需现场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后立即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3日14时 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送到立即离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 地 址:海宁市海城大厦9楼
邮 编:314416邮编:314400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990330066 电 话:0573-87228051
传 真: 传 真:0573-87228051
2022年5月11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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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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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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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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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总监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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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类似工程 监理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安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厂房除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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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监理人员 |
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4人(含总监),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或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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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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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用评价等级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 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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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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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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