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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三水湾牡丹坊商住楼17号商店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上城区 发布日期: 2022年5月5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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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嘉兴市三水湾牡丹坊商住楼17号商店

项目编号:GR2022ZJ1000245
挂牌价格 119.1564 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2-05-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5-17
交易机构 联系人:钱女士 | 联系电话:0571-86089065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嘉兴市三水湾牡丹坊商住楼17号商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3.信息披露期满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房产租赁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价格53162元/年,转让方已就原租户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告知义务,出租房产原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5.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含家具、空调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6.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吕春松,17757370197。7.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8.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1)嘉兴市三水湾牡丹坊商住楼17号商店已对外租赁,承租单位为嘉兴市华氏兰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承租,租赁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53162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64895078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a.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b.采用按揭贷款方式:【本次转让只接受商业贷款,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受让方如确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应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根据贷款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和要求,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付款(根据银行按揭要求且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30%)支付至转受让双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报名时提交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剩余转让价款在银行放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否则应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银行按揭贷款部分不能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的,则受让方仍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付清剩余应付款项,否则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和浙交所无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转让完成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7.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9. 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书面通知承租人房屋产权人变更的事实);转让方完成前述义务的,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10. 标的房产已出租,受让方须在交付后10日内,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受让方需承继转让方原有租赁合同项下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和“浙交汇”平台无关。11. 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房屋交付日前收益归转让方所有,房屋交付日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12.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钱女士 电话 0571-86089065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18057330921
    传真 邮箱 905906573@qq.com
    地址 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2幢2层 网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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