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钱塘区荣辉商业中心2幢204室非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29日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2021)浙0114执1115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30日10时至2022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Ux32VX&user_id=1919425100,法院账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杭州市钱塘区)荣辉商业中心2幢204室非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杭州市钱塘区)荣辉商业中心2幢204室,规划用途为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16.02㎡,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7.10平方米,权证号为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87198号,登记日期:2018年06月29日;有装修,有租赁。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非住宅;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权属人为楼*单独所有的,终止日期:2052年06月05日;权利负担信息:无;未腾空。
特别提醒: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租金及收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后续租金收取及数额等情况,由买受人与出租人、承租人协商确认。
2幢201室--207室均统一出租给某教育机构,各室间存在隔断打通情况。
标的物在内的2-201至207室共计778.61平方米物业欠缴2018.06.15-2019.10.19物业费及能耗费84336元,欠缴2021.04.01-2022.03.31物业费及能耗费62600元,总计欠缴146936元,标的物建筑面积为116.02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分摊对应欠缴的物业费及能耗费为21895元。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杭州市司法房交易税费表 | ||||||||
房屋类型 | 买方身份 | 房主身份 | 承受方所需承担税费 | 出让方所需承担税费 | ||||
契税 | 印花税 | 增值税及附加(附加税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 |||
非住宅 | 个人 | 个人 | 3% (全额) | 0.05%(全额) | 差额5.6% | 若卖家提供原值发票则按差额四级累进计算(30%-60%不等);若卖家无法提供原值发票则按核定全额0.5% | 若卖家提供原值发票则按差额的20%计算;若卖家无法提供原值发票则按核定全额3%进行核算 | 0.05%(全额) |
企业 | 个人 | 3% (全额) | 0.05%(全额) | 差额5.6% | 若卖家提供原值发票则按差额四级累进计算(30%-60%不等);若卖家无法提供原值发票则按核定全额0.5% | 若卖家提供原值发票则按差额的20%计算;若卖家无法提供原值发票则按核定全额3%进行核算 | 0.05%(全额) | |
起拍价:16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其他详情:
1、标的物范围界定
本次标的物为楼震单独所有的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为钱塘区)荣辉商业中心2幢204室一处非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16.02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0平方米, 本次估价的范围包括该处非住宅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室内固定装修。
标的物基本情况
1)权益状况:
依据估价人员于2022年02月22日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查询得到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20222-0000507)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8销1060536),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利状况
权属:标的物权利人为楼*,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日期为2018年06月29日。
权证号(证明号):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87198号。
不动产坐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荣辉商业中心2幢204室。
用途:商服用地/非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8销1060536)中商品房的用途为办公。
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116.0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78.5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37.52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7.10平方米。
使用期限:至2052年06月05日。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产。
权利状态:现状。
限制信息:房产:有查封,无抵押。
附记: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共用。
根据估价人员查询得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171)浙地现01184155],标的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8年06月29日,税种为印花税和契税,实缴金额23947.39元。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2)他项权利状况及查封状况
根据估价人员于2022年02月22日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查询得到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20222-0000507),标的物存在查封状况,无抵押及异议状况,详见下表:
标的物抵押、查封、异议状况一览表
抵押状况 | 无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杭公(钱塘)封通字[2020]00004号、杭公(钱塘)封字[2020]00008号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 | |
查封期限 | 2020年01月20日起2020年07月19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杭公(钱塘)封通字[2020]00004号、杭公(钱塘)封字[2020]00008号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 | |
查封期限 | 2020年07月20日起2020年01月19日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1)浙0114执468号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
查封期限 | 2022年01月21日起2025年01月20日止 | |
异议状况 | 无 | |
根据估价师实地查勘,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承租人为浙江鲸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承租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产权人将标的物在内的7套房地产(2幢201-207室)一并出租用于教育机构(培训、教育等),租赁合同面积为778.61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9年11月19日止,其中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的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租金为每年568385元(包括标的物在内的778.61平方米),从租赁合同第4年起(2022年11月19日)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以后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幅6%。即:
付款期数 | 租赁期限 | 租金(包括标的物在内的778.61平方米) |
第一期 | 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 | 568385元 |
第二期 | 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 | 568385元 |
第三期 | 2021年11月20日起至2022年11月19日 | 568385元 |
第四期 | 2022年11月20日起至2023年11月19日 | 602488元 |
第五期 | 2023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 | 602488元 |
第六期 | 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 | 638637元 |
第七期 | 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 | 638637元 |
第八期 | 2026年11月20日起至2027年11月19日 | 676955元 |
第九期 | 2027年11月20日起至2028年11月19日 | 676955元 |
第十期 | 2028年11月20日起至2029年11月19日 | 717572元 |
根据协议约定承租方租赁了包括标的物在内的778.61平方米,缴纳了60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免息)。协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每年支付一次,第二期后每期付款须提前15天支付。《租赁合同》其他约定条款详见报告附件。
根据承租方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客户专用回单》及从承租方处了解到的情况,承租方于2021年12月06日支付了第三期(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半年的租金284192.5元(包括标的物在内的778.61平方米),即承租方租金已支付至2022年05月19日。
另根据估价师实地查勘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另无地役权、相邻权、其他担保权等他项权利。
房地产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为钱塘区)荣辉商业中心2幢204室。
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116.0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78.5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37.52平方米。
用途:规划用途为办公,实际利用为教育机构培训、教育用房。
楼层:标的物所在建筑总层数为地上23层,地下2层,标的物所在层数为地上第2层。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建筑功能:标的物防水、保温、隔热、日照、通风、采光等功能一般。
建筑外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外立面为玻璃幕墙和石材饰面,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较好。
朝向:朝南,中间套。
层高:层高(有吊顶)约3.1米。
空间布局:内部户型结构为一个大开间,空间布局一般。
装饰装修:标的物入户门为木门,内部地面铺设抛光砖,墙面为乳胶漆刷白,吊顶为扣板吊顶。
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内部电照设备齐全完好。
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维护状况较好。
完损状况: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属于完好房。
现状利用情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目前为租户正在使用状态。
(2)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为钱塘区)荣辉商业中心2幢204室。
四至:标的物所在宗地四至为东至文渊路绿化,南至支路,西至百盛巷,北至德胜东路绿化。
土地使用权面积:7.10平方米。
用途:用途为商服用地,实际用途为商服用地。
形状:标的物所属宗地形状呈规则多边形。
地势:与相邻土地、道路基本持平,地形地势较平坦。
地质、土壤:土壤没有受过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排水状况良好。
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六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通气)、内部“六通一平” (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通气及场地平整)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中立房地产土地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杭中立(2022)房(估)字第047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拍卖人不负责该问题的答疑。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2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2年6月13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6232800800016320978
(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法院一楼大厅财务窗口刷卡支付,切勿使用支付宝转账)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86722296、13757165943。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张听,联系方式:0571-85061131、15858178406。
3、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应雯杰,联系方式:13858001805、18658807707。
4、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联系人:黄兆洪,联系方式:0571-89909059、18969082552。
5、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15158114401。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0571-89899921监督电话:0571-898999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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