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青石桥地块砂石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项目---加工场建设、设备购置安装、生产运营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28日 |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GZ-H202204-02SZ
二、 招标项目名称:嵊州市青石桥地块砂石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项目---加工场建设、设备购置安装、生产运营
三、 招标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1.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青石桥地块场地平整(本地块约210亩的挖方、填方、围堰、抽水、清淤、浆砌块石、排水沟、C25砼现浇边沟、路基防护挡墙、雨污集水井、雨污水管、围墙、强弱电井及配管、2座泵站、2个厕所等)所涉及到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加工场建设(加工场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土建基础,钢结构厂房,办公用房,生产区域及厂区场内道路、场地硬化,排水,消防设施、高压及变压配电箱、主电缆、配电房、控制室、维修工具间等房建工程,场内绿化等),整套制砂石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等。详见采购需求。
3.砂石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运营。中标人负责加工场建成后的砂石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服务,在青石桥地块(约210亩)内,不再支付场内短驳的相关费用。详见采购需求。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一 | 青石桥地块场地平整 | 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 1项 | 2000万元 | 本项最高限价为预算价的70% |
二 | 砂石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场建设和设备购置安装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项 | 3600万元 | |
1套 | |||||
三 | 建设用碎石、天然砂、机制砂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 | 根据采购人要求加工 | 约600万吨 | 22.5元/吨 | 包括加工费和环保、安全、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注:1.青石桥地块场地平整完工后待验收合格审计完毕试运行正常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70%,余款在一年后付完。砂石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场建设和设备购置款均在综合固定单价中体现支付,不再另行支付(三年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期内生产到600万吨后不再支付该费用)。
2.本项目生产建设用碎石、机制砂及水洗天然砂三部分成品(具体成品规格以采购人的生产计划为准)。三年总产量暂估约600万吨(其中砂石加工450万吨,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150万吨),最终按采购人销售数量结算。
3.投标报价时,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单项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成品建设用碎石的粗细程度由采购人调整进行批量生产,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因此增加的费用。
(三)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期间未出现安全、偷运(盗)等重大事故,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三年内因政策问题土地被收回的,采购人将另行选址,由中标人继续实施本项目。中标人应将原加工场恢复至采购人要求的状态,原加工场恢复和搬迁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续签阶段合同履约期内,如因政策问题土地被收回的,合同自动终止。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时拆除设备及厂房等设施,将加工场恢复至采购人要求的状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 投标人资格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砂石加工同类内容;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同类内容;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应当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单独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砂石加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①砂石及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场建设和设备购置安装;②砂石加工。
其他联合体成员负责:①青石桥地块场地平整;②建筑垃圾再利用加工。
以上单位可以由1家单位组成,也可以由多家单位组成,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2、地点: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嵊州市三江街道剡兴路6号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提交报名资料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2年5月20日8时30分~9时3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做到即交即走,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西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入口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疫情期间,投标人可使用邮寄(顺丰或EMS)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
(四)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疫情期间可采用快递形式投递报名资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资料后主动联系投标人告知交费、发送采购文件事宜。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19日16时00分前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缴纳)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否则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而拒绝其投标。
账户名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账号:85090078801900000110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812511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剡兴路6号四楼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砂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275335
地址: 嵊州市华发南路88号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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