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港馨苑店面房出租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28日 |
项目概况
集港馨苑店面房出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3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NBHSWCQ020
项目名称:集港馨苑店面房出租项目
招标起租价(租金评估价):人民币353200元/年
项目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蕙兰路419号、437号、439号、443号、445号、449号、453号。
招标规模:商铺共7个门面,牌号分别为419号、437号、439号、443号、445号、449号、453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1443.67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营承包权招租。
租期: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起租日,免租期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整体转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采用现场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5月13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提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5月12日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室;
拟在2022年5月12日16:00之后,2022年5月13日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收件人:陈晓露联系方式:13454719096。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RMB3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http://8.136.155.172:8010/login(注:2月10日起登录新域名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nbggzy.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2、招标公告发布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1501-06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陈晓露、沈滋炜
八、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注意事项
1、进入交易大厅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做好亮码、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参加交易活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可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可钉钉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于开标前可加入钉钉开标群,并在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5、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6、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本公告第九款内容自动废止。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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