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2022-2023年度土地增税清算开发成本协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常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25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G202215-CS1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2022-2023年度土地增税清算开发成本协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9600
最高限价(元):999600(其中标项一499800/标项二499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9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本项目按照先标项一再标项二的顺序开展磋商评审活动。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二个标项进行磋商响应,但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项中成为成交供应商。即供应商响应二个标项但已经被确认为标项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不再进入标项二的评审。
标项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9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本项目按照先标项一再标项二的顺序开展磋商评审活动。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二个标项进行磋商响应,但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项中成为成交供应商。即供应商响应二个标项但已经被确认为标项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不再进入标项二的评审。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5月05日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以邮寄方式获取【①现场领售:潜在供应商到代理机构现场购买。②以邮寄方式获取:潜在供应商电话联系并将本公告第四条要求提供的资料邮寄给代理机构】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室。联系人:余佳丽 ;联系电话:135670519970570-2016289
4.售价(元):0。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特别提醒:本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潜在投标供应商了解项目详情,未按本公告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履行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法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递交方式:邮寄或自行送达;因本地其他快递经常性存在不要求本人签收的情况,如采用邮寄方式的,建议供应商采用顺丰快递、邮政速递邮寄。否则,如出现邮件虽送达但未通知收件人导致收件延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递交地址:
2.1邮递地址:浙江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5室
收件人:余佳丽 13567051997 0570-5016289
2.2现场送达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常山县紫港路2号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东边附属楼2楼)
3.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7日09:30
响应文件建议在2022年05月07日08:40时前送达至指定的邮寄地址,如无法准时送达的,供应商需自行负责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7日09:30)前送达开标评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人员。
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密封或邮费到付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按未提交处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2年05月07日09:30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常山县紫港路2号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东边附属楼2楼)开标。
八、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zcs.zjzwfw.gov.cn/col/col1341066/index.html)。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及《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4.政采贷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zjcs.gov.cn/art/2022/1/10/art_1229091236_4857590.html。
5.疫情防控
5.1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必须委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如需委派,仅允许1名代表出席。供应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
5.2采购组织机构将建立登记问询制度,进行采购活动现场人员健康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等信息登记工作及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隔空就坐等各项管理工作。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其中健康码为红码、橙码、黄码及近14天内出入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谢绝参加。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3体温经测量正常并持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绿码”按工作人员的引导进入开标现场,全程佩戴口罩,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
地址: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9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亚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5687307
质疑联系人:方也江
质疑联系方式:0570-5687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剑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2219480570-2016289
质疑联系人:姚剑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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