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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24日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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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FFJSZ2022040004
工程名称 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仪征经济开发区科研三路7号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53695.4平方米,5#仓库建筑面积14938.89平方米,框架+轻钢结构地上3层,最大跨度24米;6#仓库建筑面积722.54平方米,排架结构地上1层;7#厂房建筑面积17876.1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3层;8#厂房建筑面积17876.1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3层;固废库建筑面积1830.64平方米,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地上1层,最大跨度24.58米;测试房建筑面积451.03平方米,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地上1层,最大跨度16米;建设配套设施范围内的综合管网、道路、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FFJSZ2022040004001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264.06 2022-06-2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2/4/24
集中报名地点 集中报名日期 从到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22/6/26 计划竣工时间 2022/11/22
公告开始时间 2022/4/24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2/4/29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仪审备〔202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科研三路7号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3695.4平方米,5#仓库建筑面积14938.89平方米,框架+轻钢结构地上3层,最大跨度24米;6#仓库建筑面积722.54平方米,排架结构地上1层;7#厂房建筑面积17876.1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3层;8#厂房建筑面积17876.1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3层;固废库建筑面积1830.64平方米,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地上1层,最大跨度24.58米;测试房建筑面积451.03平方米,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地上1层,最大跨度16米;建设配套设施范围内的综合管网、道路、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设计的仪征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工程及配套设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264.06万元(工程造价暂按22005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其中至少配备1名安全专监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规定要求;

3.10其它要求:

3.10.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3.10.2投标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10.6其他: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外地企业在资格审查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45分

2、监理大纲:25分

3、总监综合能力: 14分(其中:总监答辩:8分,总监素质:4 分,类似工程业绩:2分)

4、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5、信用分 :10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7分,投标总监信用分3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在监理评标中,监理大纲实得分必须达到满分的7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监理大纲视为不可行。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99%、100%。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改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当有效投标文件≥1 0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应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45

技术标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监理大纲进行评审。

2、在监理评标中,监理大纲实得分必须达到满分的7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监理大纲视为不可行。

3、监理大纲总页数不得超过 80页。

4、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

监理大纲(25分)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监理大纲基本要求

监理大纲符合基本要求,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页

3分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任务符合本工程要求

5页

1分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符合要求

5页

1分

质量控制的措施

质量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6 页

3分

进度控制的措施

进度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6 页

3分

投资控制的措施

投资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6 页

3分

安全文明生产(包含扬尘防控)管理措施

安全文明生产

(包含扬尘防控)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6 页

2分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

符合本工程要求

3页

1分

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措施

符合本工程要求

3页

1分

信息管理措施

信息管理措施

符合本工程要求

3页

1分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

措施符合要求

30页

6分

总监综合能力(14分)

总监答辩

总监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暗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答题必须由投标总监亲自闭卷答题,总监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经书面请示招标人批准,可由总监代表代替。

8分

总监素质

监理执业资格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得1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得1分。

2分

职称

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得2分。

2分

类似业绩

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可得2分。类似业绩的认定标准为: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承担过32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为准(住宅除外,有效期限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上述材料不能有效证明相关指标,应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

2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人员结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除外)人数占现场监理人员(总监除外)总数的40%及以上得2分,占30%到40%的得1分,低于30%的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总监除外)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有1人次,得1分,最高2分。

4分

人员职称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有1人得1分,2分封顶。

2分

信用标

信用分

“信用标”分值的计算公式为: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企业信用基准分+本企业上年度信用分值/上年度监理企业信用分值最高分×5分]+[个人信用基准分+投标总监上年度信用分值/上年度监理行业个人信用分值最高分×2分]。

公式中企业信用基准分的计算方法:上年度信用评价成果为80分及以上的,可得信用基准分2分,上年度信用分值为60分的,信用基准分为0分,60-80分之间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监个人信用基准分(最高1分)的计算方法仍按《扬州市国有投资项目“三合一”综合评标办法(试行)》(扬建工(2014)28号)执行。

10分

5.投标登记

5.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

5.2投标登记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资格审查

6.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 5月 10日9:30。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 5月10日9:3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3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闵泰大道9号 地 址:仪征石桥河北路111号

邮 编:211400 邮 编:211400

联 系 人: 刘磊 联 系 人:邱月

电 话:0514-80298698 电 话: 0514-83428871

传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2022年 4月24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联系人

刘磊
传真

电话

0514-80298698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联系人

邱月
传真 0514-83428871

电话

0514-83428871
邮编 211400 E-mail 12432974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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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 5598181
2 资审文件正文.pdf 40769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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