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 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浦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20日 |
发布时间:2022-04-20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351 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 | |||||||||||||||||
| 招标公告 |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538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51 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017-330000-48-01-012080-000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浦江县联盟村,接已建成的 351 国道浦江郑家坞至联盟段,路线利用原 210 省道,经杨田周、杨坞,终点位于 浦江与兰溪交界的民生村附近,接在建的 351 国道兰溪横溪至马 涧段改建段。路线全长约 8.0 公里,其中起点段约 2.8 公里为完全 利用段,实际建设里程约 5.2 公里。全线设互通 1 处,普通公路 服务站 1 处,隧道管理用房 1 处。 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 整体式路基宽度 36 米。 2.2招标范围:为351 国道浦江联盟至兰溪界段施工、监理全过程代理服务(包括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概算初审及投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 2.3项目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额约11.5亿元,概算建安费约9.5亿元。招标代理费(含清单编制费)约10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理能力; 3.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 拟派代理负责人: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代理负责人具有交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证书(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2年1月、2月、3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3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3.3.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3.2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5月10日 17时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30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 4.3 招标人将于2022年04月25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4.4 保证金信息 |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2年05月10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6757570398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2336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4958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35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2年05月10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1日09时30分。 |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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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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