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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WGCZB22060)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未来社区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20日
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前湾新区南洋小城未来社区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4-330252-04-01-956705,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南洋小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慈溪市庵东镇,实施单元北至南康路,西至机电路,东至仁洋路,南至规划道路。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5.3公顷。实施整合提升地块总面积30.5公顷,包含海裕湾、南洋风情街、南洋商城、海洋家园、海之菁花苑等5个整合提升地块,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景观绿化改造约2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4700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7862857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保修责任、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包含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和专项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以可以直接施工为标准,无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室内装修改造(包括场景装修、办公家具设备、数字场景硬件设施等)、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含景观提升、绿化改造、灯光亮化、智能停车系统、城市家具、标识系统等)、智慧社区平台建设(包括市区级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数字驾驶舱等)等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设计,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发包人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报批审查。

2)采购部分:包括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施工部分: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运营指导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总承包管理服务: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管理及协调服务。

建设工期:(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设计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按相关规范标准最终通过浙江省“未来社区”考核验收。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下述①和②和③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项目。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企业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26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4.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否则其投标予以拒绝。

5.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QWGCZB22060)。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362371200736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2年 5月6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2年5月6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74-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可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截止在2022年5月6日(含)前办理。

特别说明:投标人采用线下办理保函、保单的,其担保机构应当在2022年5月7日16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4-89388843)提交受理的保函、保单信息汇总表。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5月10日9时30分。

6.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houwan.nbggzy.cn/),投标人通过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网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5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密钥(CA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7.3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7.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注明外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方。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南洋小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人:孙碧君、陈聪枭

电话:0574-82375192 电话:15257491615、13967827739

传真:/ 传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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