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货卸货堆存服务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北仑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15日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散货卸货堆存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2-JWHJZJ-F1010
三、项目概况:
对合同期内招标人扣押或罚没的海砂、煤炭、矿石等涉案散货进行卸货堆存保管。投标人需提供码头靠泊、卸货装车、运输、称重等必要的服务。
序号 | 标包 | 标项内容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 | 时间 | 备注 |
1 | 包1: | 某部散货卸货堆存服务 | 提供的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需在北仑区、镇海区 | 1 | 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
2 | 包2: | 某部散货卸货堆存服务 | 提供的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需在鄞州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 | 1 | 家 | / | ||
说明 | 1.报价包含本项目物资、运输、人工、管理、差旅、税金、服务、利润、中标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单位)需考虑合同有效期内的一切风险因素。投标人(单位)须对本项目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标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允许投标、中标全部标包或任意几个标包。 3.本项目含2个包,各包中标1家供应商。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一、包二通用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包一、包二特定资质: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港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载重4500吨及以上散货船船上散货的卸货运输能力(散货指海砂、煤炭、矿石等,下同),并配有卸货码头及堆存量达到4.5万吨及以上的散货堆存场地(堆存容量需考虑散货分批堆放)。如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原件备查);如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为租赁的,要求租赁期至少截止到2023年5月10日,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协议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04月15日至2022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535号新城国际1512。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授权代表时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卸货码头及堆存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提供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及标包+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3685807232@139.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具体支付流程如下:
(1)本项目标书售卖要求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标书费缴纳,费用缴纳完成后可自行下载标书费发票。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支付: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206237。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备注: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申领方式为依法申领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申领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05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科光、陈小芳、熊峰
移动电话:13685807232、13566015635、15990285016
邮箱:13685807232@139.com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535号新城国际1512
采购单位联系人:吕先生17855821124,黄先生15058828939
项目监督人:鲍先生
办公电话:18258766170
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某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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