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南苑新村东15幢1-301室房地产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金东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15日 |
金华市南苑新村东15幢1-301室房地产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挂牌日期 | 2022-04-15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4-27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郑先生 | 联系电话:0579-82050653 |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金华市南苑新村东15幢1-301室房地产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金华市南苑新村东15幢1-301室房产,不动产权号为浙(2022)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15369号,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终止日期2092年2月24日。2、本次转让标的房产无抵押、无租赁。3、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到房地产登记部门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本地区住房购买政策的规定,由此引发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等情况,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4、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及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5、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并按交付时实际现状移交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性质、地址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6、本次转让标的为国有房产,如房产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受让方在成交后应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并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转让方和交易所进行清理、修理、更换或赔偿。7、竞买人→受让方→不动产权证登记人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而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的,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竞价成交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房产无法过户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本人承担。8、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联系交易所、并由交易所组织竞买人对房产的现状进行认真实地查勘,对房产的具体位置、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竞买人应在竞价前明确各标的房产属地范围及标的指向,确保对标的不存在误解,确保产权方及交易所已清楚、正确、完整履行告知义务,不清楚的或有疑惑的应向我方交易所或转让方咨询;未经咨询看样或因自行前往勘察产生对标的的误解从而导致的后果,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负。同时,竞买人应在竞价会前认真阅读本规则,了解本规则的所有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竞价前向交易所咨询了解。9、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9-82050653,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8楼807室。10、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11、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1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1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金华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注册地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东兴路5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7004715418316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合同签订、款项支付1、房产交易合同签订: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受让标的的房产交易合同。2、交易款项支付: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3、交易服务费支付:成交后,受让方在支付成交价款的同时,应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4、标的转让涉及到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竞买人须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相关税、费。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相应政策风险,不得以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未予披露为由而要求赔偿、补差或不履行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二、房产移交手续1、房产产权证过户:受让方在付清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产权过户手续,产权方或交易所会根据相关情况提前通知受让方安排时间,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过户手续办理工作,如因受让方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的,代办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选择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办理相关手续。2、房产的移交: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后办理房产移交手续。转让方将房产移交至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3、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由产权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关费用,房产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费用以标的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准,交付日后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受让方竞得标的房产后须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受让方竞得标的房产若未通水、通电、天然气等,受让方应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水电开户、安装等相关事宜,所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不得以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未予披露为由而要求赔偿或不履行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房屋转让合同(样稿).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579-82050653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8楼(806室、807室、808室)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张武军 电话 1358699161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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