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卫生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31日 |
海宁卫生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海宁卫生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1-330481-04-01-42796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安排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卫生学校,招标人为海宁卫生学校,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卫生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21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18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装修面积约7502.4m2(含宿舍及卫生间4351.2m2,实验楼、教学楼、综合楼公共卫生间485.9m2、实训楼公共卫生间、走廊、报告厅426.9m2,食堂2238.4m2),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01号。
2.2招标范围:海宁卫生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18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完工。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3.3?自2017年1月1日以后竣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维修(公建)或装修(公建)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 2 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维修(公建)或装修(公建)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证明、项目经理,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流动资金:具有5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须提供企业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3.12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条款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注册登记访问以下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4月21日上午09:00 时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1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hn.jxzbtb.cn/HN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01号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3-89261381电话:0573-87297011
邮箱:/邮箱:1069783925@qq.com
202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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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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