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98号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302室住宅及1幢车库05室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西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28日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28日10时至2021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98号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302室住宅及1幢车库05室房地产。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
财产范围为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198号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302室成套住宅及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车库05室,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82.38平方米,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87.7平方米以及分享的配套设施使用权价值,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价值,不含可移动物品、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价值。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302室规划用途为住宅,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车库05室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以国有出让方式取得。
(二)标的物权益状况
1、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302室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一) | ||||||||
不动产坐落 | 之江路198号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302室 | |||||||
用途 | /住宅 | 建筑面积 | 155.28㎡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59.8㎡ | |||
使用期限 | 至2071年11月10日 | 宗地号 | -- -- -- |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范XX、贺XX、郑XX、郑XX |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共字第00032号、杭房共字第00034号、杭房权证之移字第0000034号、杭房共字第00033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登记日期 | 2005年02月04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 |||||
附记 | 范XX、贺XX、郑XX、郑XX占有份额为共同共有 | |||||||
抵押状况 | 抵押权人 |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中山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杭房他之字第00000029号 |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92.4万元 | |||||
登记日期 | 2005年02月24日 |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 2005年02月01日起2031年01月31日止 | |||||
附记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0)浙01执保389号 |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查封期限 | 2020年08月21日起2023年08月20日止 | |||||||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二) | ||||||||
不动产坐落 | 之江路198号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302室 |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60㎡ | |||||
使用期限 | 至2071年11月10日 | 宗地号 | 330106011030GB00030 | |||||
限制信息 | 宗地:无查封,无抵押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郑XX(共有权人:范XX、郑XX、贺XX) |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之国用(2005)字第00080号 |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 -- -- |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登记日期 | -- -- --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 |||||
附记 | -- -- -- | |||||||
抵押状况 | 无 | |||||||
查封状况 | 无 | |||||||
2、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车库05室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一) | ||||||||
不动产坐落 | 之江路198号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车库05室 | |||||||
用途 | /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27.1㎡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7.9㎡ | |||
使用期限 | 至2071年11月10日 | 宗地号 | -- -- -- |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郑XX、郑XX、贺XX、范XX |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之移字第0000036号、杭房共字第00037号、杭房共字第00038号、杭房共字第00036号 |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登记日期 | 2005年02月05日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 |||||
附记 | 范XX、贺XX、郑XX、郑XX占有份额为共同共有 | |||||||
抵押状况 | 抵押权人 |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中山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杭房他之字第00000030号 |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7.8万元 | |||||
登记日期 | 2005年02月05日 |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 2005年02月01日起2010年02月01日止 | |||||
附记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2020)浙01执保389号 |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查封期限 | 2020年08月21日起2023年08月20日止 | |||||||
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二) | ||||||||
不动产坐落 | 之江路198号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车库05室 |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28㎡ | |||||
使用期限 | 至2071年11月10日 | 宗地号 | 330106011030GB00030 | |||||
限制信息 | 宗地:无查封,无抵押 | |||||||
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郑XX(共有权人:范XX、郑XX、贺XX) |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之国用(2005)字第00081号 |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 -- -- |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登记日期 | -- -- -- | |||||
权利状态 | 现状 | 转移/注销时间 | -- -- -- | |||||
附记 | -- -- -- | |||||||
抵押状况 | 无 | |||||||
查封状况 | 无 | |||||||
2、其他权利状况:
类型 | 状况描述 |
租赁权 | 于价值时点,标的物空置,不存在租赁权。 |
抵押权 | 于价值时点,标的物存在抵押权。 |
其他他项权利状况 | 于价值时点,标的物有查封。 |
(三)标的物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根据实地查勘,标的物所在宗地一面临街,西临留泗路,土地形状较规则,呈规则多边形,地势较平坦,有较小坡度,土壤没有受过污染,对地块利用无不良影响。
至价值时点,该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七通”(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排污、供气),宗地内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排污、供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
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302室:标的物为总楼层4层混合结构的第4层住宅一套,规划用途为住宅。一梯两户,南北朝向,西边套,建成于2003年。建筑物外墙有面砖、涂料、铝合金窗等。风格现代、美观。室内为阁楼式跃层结构,第四层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主卧(现改为楼梯间,带阳台,挑高)、次卧和客厅(带阳台,挑高)朝南,次卧、两卫生间、餐厅(带阳台)和厨房朝北;阁楼为斜顶,层高约0.7-3.2米,面积约50-60平方米,不计入产权证面积,户型为一室一书房一储一柜,居北侧排列,其中卧室有窗朝北,书房朝南落地窗。室内装修情况:卧室、书房、客厅和餐厅地面铺实木地板和地砖,内墙面刷涂料或贴砖墙、实木板;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瓷砖,厨房设整体橱柜,卫生间设洗脸盆、抽水马桶、淋浴房等。房屋保养良好,水电线路齐全,属完好房。
新西湖花园公寓1幢车库05室:标的物为总楼层4层混合结构的第1层车库一套,规划用途为非住宅。朝南,西边套,建成于2003年。车库入口宽约3.6米,进深约6米,层高2.2米,室内毛坯,地面、内墙面和顶板为水泥。房屋保养良好,有电线路,属完好房。
(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580万元,起拍价:406万元,保证金:81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 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住房属地为主城区: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82768879。
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房产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余杭中心管理科,地址: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未来科技城市民之家,咨询电话:0571-88602959。
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63155931。
住房属地为临平区:临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业服务中心,地址:临平区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B区限购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86139827。
4.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5. 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上述所有未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使用,承诺拍卖成交后腾退。
7.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8.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9.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10.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4月26日10时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400-883-1966。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6232 6527 9951 4341 909)。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经法院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6232 6527 9951 4341 90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中瑞信法服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87393387或1896900439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83-1966/0571-87393449(中瑞信法服)
0571-87393420 (马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