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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柯城区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202205

采 购 人: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3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0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1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13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5

第七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2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就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202205

二、采购类型:分散采购

三、项目名称: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人: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五、项目概况(内容、暂定量、结算金额、预算金额等) 单元:万元

序号

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1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3年

/

六、招标内容及要求

2022-2024年度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项目,包括工程类、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类的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免费获取、邮件发放)

1.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发放地点:邮件发放

3.磋商文件发放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申报领取磋商文件。

九、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电子版),邮箱:18777628@qq.com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信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115室(衢州市百汇路690号)。

十二、开标时间:2022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115室(衢州市百汇路690号)。

十四、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1投标人应委托1名投标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2.2投标代表应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手部卫生消毒、体温检测、出示衢州健康码等防疫检测事宜,通过防疫检测后方可入场,同时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2°C)、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五、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网站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外网”(http://www.qzsfby.com)

十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0-3023604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690号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2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预算

/

4

采购服务期限

3年

5

投标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递交份数

资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一楼115室(衢州市百汇路690号)

9

开标时间

2022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

招标结果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11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13

联系人

李老师

14

联系电话

0570-3023604

15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外网”(http://www.qzsfby.com)

16

特别提醒

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采购结果公示的质疑时间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的第八条规定执行。超出该规定时间的质疑概不受理。

二、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中标人”是指经磋商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

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磋商响应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各类产品、资料及产品说明等。

2.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制作、配送以及其他类似的服务。

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5.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8.特别说明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为本法人所拥有;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磋商文件说明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磋商公告;

9.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9.3采购内容及要求;

9.4合同主要条款;

9.5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9.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9.7除上条9.1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1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应用书面形式送至采购人,但是采购人收到该通知的时间一般不迟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前5日,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予以澄清,并应将答复内容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

10.2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10.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0.4投标人在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或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签署意见并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人,逾期回复视为默认收到通知。

10.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11.2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规范中文。

11.3所涉及的数据(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4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

1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均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2.1【资信技术文件】

12.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

12.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

12.1.3承诺书(详见格式);

12.1.4投标人声明;

12.1.5资信业绩材料清单:主要包括营业执照、资质(格)证书、认证证书、类似业绩证明等与评标得分有关的资信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12.1.6根据评分表格自行编制资信技术内容,格式自拟。

12.2【报价文件】

12.2.1投标函;

12.2.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12.3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未提供格式的请格式自拟。

1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投标人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3.5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3.6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13.7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8由于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税金等一切费用。

14.2投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

14.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投标有效期

15.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磋商响应文件。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18.▲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0.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1.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即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22.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公告上的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4.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4.1投标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

24.2投标人修改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4.3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4.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

24.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2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25.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5.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5.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5.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5.6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5.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5.8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5.9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10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八、废标的情形

26.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1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开标和评标

27.开标

27.1开标流程

27.1.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27.1.2工作人员当众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启封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清点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磋商小组根据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各轮磋商并打分;

27.1.3由工作人员宣读资信技术文件部分结果;

27.1.4工作人员当众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启封资信技术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磋商小组根据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各轮磋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8.磋商小组

28.1采购人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人。

28.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28.3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4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9.评标

29.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29.2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完成评定后,向采购人提交经各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人。

30.保密

30.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30.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监督

31.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1.2招标过程将通过监管部门进行公证。

十、评标结果公示

32.确定中标人后,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3.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定因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与综合得分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签订合同,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质疑

34.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在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的第八条规定的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十二、授予合同

35.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35.1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经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2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在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35.3磋商文件、澄清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4中标人不遵守磋商响应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35.5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36.授标时更改招标货物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员工人数变动情况对招标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十三、法律责任

3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7.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7.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7.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其他

42.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所代理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土建、安装、装修、弱电、消防、道路工程、绿化和附属项目等)、货物、服务等招标代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工作。含办理招标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预算价的编制等)、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工程量清单复核、协调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审核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内容。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受托人:

地 址: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202205)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一、服务期限:本次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业务服务期限为3年(2022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二、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所代理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土建、安装、装修、弱电、消防、道路工程、绿化和附属项目等)、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代理工作及造价咨询工作。含办理招标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预算价的编制等)、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工程量清单复核、协调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审核等业务,并包括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内容。

三、质量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按要求提交招标有关资料,并对其负责。

四、完成时间:按委托方要求。

五、结算方式:

1.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乘以%计取;代理项目流标后不再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按审定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单个项目招标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预算编制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乘以%计取;预算编制费以项目每标段审定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算;单个项目预算编制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2.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费及造价咨询费在该工程项目完工后结算;政府采购项目由受托人自行与项目中标人结算。

六、招标公告媒体发布费、信息费、场租费由受托方承担。

七、委托人拥有的权利:(1)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2)审查受托人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3)有权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标底编制从业人员;(4)有权对受托人进行考核;(5)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以委托人提供的范本为准,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修改招标文件内容,如自行修改,扣除50%代理报酬并承担相应责任。

2.因受托人的原因标底发生重大缺项漏项或计算错误的或未能按时完成招标业务的或造成流标的或发生投诉事件的,发生一次扣除50%代理报酬并承担相应责任。

3.代理过程中,如发现有未按招投标法组织招标的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一次扣除100%代理报酬并承担相应责任。

4.在项目实施期,受托人所有项目班子成员必须驻衢办公,不能按受托人规定的时间到场服务或不能按节点时间完成工作的,发生一次扣除10%代理报酬。项目负责人、预算编制人员不互相协调沟通的,发生错误或延误时间的,每次扣除10%代理报酬。

5.受托人未按要求提供招标资料的,每发生一次扣除5%代理报酬。

6.为确保工作正常、顺利、有序地开展,受托人必须按专业、规模组织人员工作(从投标书中选择配备),如选配人员不能到岗工作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受托人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将取消入围资格。

7.在施工期间委托人需要受托人解答预算问题的,受托人必须无条件到场服务,如不予解答的,取消入围资格。

8.非受托人原因造成招标工作中途终止,受托人未开始工作的,不予支付代理报酬;已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及标底编制的,受托人按规定标准的30%支付代理报酬。

九、配合做好委托人安排的其它事情。

十、争议的解决

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调解。

3.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3.1向履约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3.2向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一、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贰份,受托人贰份。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受托人(盖章):

受托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受托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仅限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二、评标原则

1.投标人得分由资信分、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

2.中标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时,报价分高者优先,如总分及报价分均相同,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根据评标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同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初次报价和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均不对投标人透露,仅公布各投标人最终报价。投标人最后报价均不得超过初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结合资信及技术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5.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并经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评分标准

1.响应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满分5.5分)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论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论证证书的1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1.5分

2

供应商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得2分,乙级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2分

3

2019年以来供应商承接的上招标代理服务,1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编入投标文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2分

总计

5.5分

2.响应文件的技术服务方案评审(满分75.5分)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后,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所有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技术服务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合理、科学。由评委综合打分,方案全面、科学合理的得10-15分,方案较全面、较科学合理的得5-9分,一般的得0-4分。

0-15分

2

拟派项目实施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专业)职称、技术能力、相关工作经验等(0~20分)。

由评委综合打分,综合能力高、实力强的得10-14.5分,综合能力较高、实力较强的得5.1-9分,一般的得0-5分。注: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0-14.5分

3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综合打分,合理可行的得7-10分,较合理可行的得4-6分,一般的得0-3分。

0-10分

4

招标过程中与各方的沟通措施、办法是否到位、可行。由评委综合打分,到位可行的得7-10分,较到位可行的得4-6分,一般的得0-3分。

0-10分

5

招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招标的保证措施及廉洁承诺。由评委综合打分,措施完善可行的得7-10分,较完善可行的得4-6分,一般的得0-3分。

0-10分

6

对招标过程中出现投诉等异常情况的防范措施及处理建议。由评委综合打分,完善可行的得6-8分,较完善可行的得3-5分,一般的得0-2分。

0-8分

7

服务响应时间是否及时、服务特点及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由评委综合打分,完善可行的得6-7分,较完善可行的得3-5分,一般的得0-2分。

0-7分

合计

0-75.5分

3.响应文件的报价评审(满分20分)

(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审价基础上进行。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将按不利于供应商的方式调整其评审价。

(2)预算编制报价(5分)

预算编制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进行折扣率报价。预算编制费以项目每标段审定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算;单个项目预算编制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招标代理报价(15分)

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进行折扣率报价。代理项目流标后不再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按审定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单个项目招标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开评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2.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到场等情况;

3.工作人员检查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标记情况;

4.工作人员当众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启封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清点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磋商小组根据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各轮磋商并打分;

5.由工作人员宣读资信技术文件部分结果

6.工作人员当众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启封资信技术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磋商小组根据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各轮磋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7.最后由工作人员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加计总分后当场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各项得分及总分,磋商小组按评标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中标人。

8.开标会结束。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磋商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项目

项目编号:W202205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项目

项目编号:W202205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签署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如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则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承 诺 书

致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如中标,参与项目的服务工作,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工作经验的(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资格证书编号)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在贵方分配项目时,无条件服从项目分配。无论项目金额大小,都能够无条件服从并顺利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否则,同意被清退出贵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名录库,并承担给由此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声明

本单位在本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信业绩材料和所投标的其他一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可随时提供材料原件,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核查,如有弄虚作假,同意招标人罚没我方投标保证金,并愿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同意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投标的全部内容,以本磋商响应文件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乘以%计取;代理项目流标后不再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按审定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单个项目招标代理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预算编制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乘以%计取;预算编制费以项目每标段审定预算价作为计费基数分别计算;单个项目预算编制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

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磋商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优质的代理服务。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

7.我方承认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本磋商响应文件自递交你方之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中标将成为招标代理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

(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缺一不可):

(1)《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产品适用监狱和戒毒企业政策情况表

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政策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

金额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要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监狱和戒毒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才能享受商务报价里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优惠政策。

3.本表内容不填写将不能享受商务报价里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优惠政策。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产品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情况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

金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要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本表内容不填写将不能享受商务报价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优惠政策。

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二)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适当加分,但加分总值原则上不超过“价格分”的10%为宜。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项目名称: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项目

项目编号:W202205

一、本次投标拟投入的节能产品说明

序号

品牌

产品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机构名称

备注

1

2

…

…

二、本次投标拟投入的环保产品说明

序号

品牌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机构名称

备注

1

2

…

…

注:

1.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需附上拟投的产品的认证证书(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所列认证机构出具)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节能、环保清单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时未提供本表格及附件截图,环保产品不得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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