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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镇龙镇大道295号(龙企家园229套房产)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18日
招标采购正文

龙山镇龙镇大道295号一处房产租赁网络竞价公告

编号:CQ22035

经慈溪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受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本中心将对龙山镇龙镇大道295号一处房产5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租赁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龙山镇龙镇大道295号(龙企家园229套房产),为三幢住宅房产及一层附房(架空层),其中1号楼43套,2号楼88套,3号楼98套,主体房屋建筑面积约10816.63平方米。五年租金底价:568.6万元,竞价保证金:80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2022年4月25日—2027年4月24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已设置承租权,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价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本项目由慈溪永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慈永评报字〔2021〕第0073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上午9:00至3月31日下午4:30。

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点击“电子化产权交易平台”。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存折转账缴入本中心账户,随后进入网络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价登记。本中心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账号:395130010400095140000000371,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本中心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五、看样时间:2022年3月23日(工作时间)。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2年4月1日上午9:30。

七、竞价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联系方式

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部:63917692;

现场看样:13757456712,戎先生;

本项目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63032252。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来本中心咨询或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查阅。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8日

龙山镇龙镇大道295号一处房产租赁网络竞价须知

编号:CQ22035

经慈溪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受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本中心将对龙山镇龙镇大道295号一处房产5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租赁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龙山镇龙镇大道295号(龙企家园229套房产),为三幢住宅房产及一层附房(架空层),其中1号楼43套,2号楼88套,3号楼98套,主体房屋建筑面积约10816.63平方米。五年租金底价:568.6万元,竞价保证金:80万元。

229套房产具体如下: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1

1号楼201

44.51

30

1号楼503

44.60

59

2号楼316

47.79

2

1号楼202

44.51

31

1号楼504

44.60

60

2号楼317

47.79

3

1号楼203

44.51

32

1号楼507

44.60

61

2号楼318

47.73

4

1号楼204

44.51

33

1号楼508

44.60

62

2号楼319

48.04

5

1号楼205

44.51

34

1号楼509

44.60

63

2号楼320

47.79

6

1号楼206

44.51

35

1号楼510

44.60

64

2号楼321

47.79

7

1号楼207

44.51

36

1号楼511

44.60

65

2号楼322

48.04

8

1号楼208

44.51

37

1号楼512

44.60

66

2号楼401

48.04

9

1号楼209

44.51

38

1号楼607

44.60

67

2号楼402

47.79

10

1号楼210

44.51

39

1号楼608

44.60

68

2号楼403

47.79

11

1号楼211

44.51

40

1号楼609

44.60

69

2号楼404

48.04

12

1号楼212

44.56

41

1号楼610

44.60

70

2号楼405

47.73

13

1号楼301

44.60

42

1号楼611

44.60

71

2号楼406

47.79

14

1号楼303

44.60

43

1号楼612

44.60

72

2号楼407

47.79

15

1号楼304

44.60

44

2号楼301

48.04

73

2号楼408

47.79

16

1号楼309

44.60

45

2号楼302

47.79

74

2号楼409

47.79

17

1号楼310

44.60

46

2号楼303

47.79

75

2号楼410

47.79

18

1号楼311

44.60

47

2号楼304

48.04

76

2号楼411

48.04

19

1号楼312

44.60

48

2号楼305

47.73

77

2号楼412

48.04

20

1号楼402

44.60

49

2号楼306

47.79

78

2号楼413

47.79

21

1号楼403

44.60

50

2号楼307

47.79

79

2号楼414

47.79

22

1号楼404

44.60

51

2号楼308

47.79

80

2号楼415

47.79

23

1号楼407

44.60

52

2号楼309

47.79

81

2号楼416

47.79

24

1号楼409

44.60

53

2号楼310

47.79

82

2号楼417

47.79

25

1号楼410

44.60

54

2号楼311

48.04

83

2号楼418

47.73

26

1号楼411

44.60

55

2号楼312

48.04

84

2号楼419

48.04

27

1号楼412

44.60

56

2号楼313

47.79

85

2号楼420

47.79

28

1号楼501

44.60

57

2号楼314

47.79

86

2号楼421

47.79

29

1号楼502

44.60

58

2号楼315

47.79

87

2号楼422

48.04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88

2号楼501

48.04

129

2号楼620

47.79

170

3号楼407

47.73

89

2号楼502

47.79

130

2号楼621

47.79

171

3号楼408

48.04

90

2号楼503

47.79

131

2号楼622

48.04

172

3号楼409

47.79

91

2号楼504

48.04

132

3号楼201

48.04

173

3号楼410

47.79

92

2号楼505

47.73

133

3号楼202

47.79

174

3号楼411

48.04

93

2号楼506

47.79

134

3号楼203

47.79

175

3号楼412

48.04

94

2号楼507

47.79

135

3号楼204

47.79

176

3号楼413

47.79

95

2号楼508

47.79

136

3号楼205

47.79

177

3号楼414

47.79

96

2号楼509

47.79

137

3号楼206

47.79

178

3号楼415

48.04

97

2号楼510

47.79

138

3号楼207

47.73

179

3号楼416

47.73

98

2号楼511

48.04

139

3号楼216

47.73

180

3号楼417

47.79

99

2号楼512

48.04

140

3号楼217

47.79

181

3号楼418

47.79

100

2号楼513

47.79

141

3号楼218

47.79

182

3号楼419

47.79

101

2号楼514

47.79

142

3号楼219

47.79

183

3号楼420

47.79

102

2号楼515

47.79

143

3号楼220

47.79

184

3号楼421

47.79

103

2号楼516

47.79

144

3号楼221

47.79

185

3号楼422

48.04

104

2号楼517

47.79

145

3号楼222

48.04

186

3号楼501

48.04

105

2号楼518

47.73

146

3号楼301

48.04

187

3号楼502

47.79

106

2号楼519

48.04

147

3号楼302

47.79

188

3号楼503

47.79

107

2号楼520

47.79

148

3号楼303

47.79

189

3号楼504

47.79

108

2号楼521

47.79

149

3号楼304

47.79

190

3号楼505

47.79

109

2号楼522

48.04

150

3号楼305

47.79

191

3号楼506

47.79

110

2号楼601

48.04

151

3号楼306

47.79

192

3号楼507

47.73

111

2号楼602

47.79

152

3号楼307

47.73

193

3号楼508

48.04

112

2号楼603

47.79

153

3号楼308

48.04

194

3号楼509

47.79

113

2号楼604

48.04

154

3号楼309

47.79

195

3号楼510

47.79

114

2号楼605

47.73

155

3号楼314

47.79

196

3号楼511

48.04

115

2号楼606

47.79

156

3号楼315

48.04

197

3号楼512

48.04

116

2号楼607

47.79

157

3号楼316

47.73

198

3号楼513

47.79

117

2号楼608

47.79

158

3号楼317

47.79

199

3号楼514

47.79

118

2号楼609

47.79

159

3号楼318

47.79

200

3号楼515

48.04

119

2号楼610

47.79

160

3号楼319

47.79

201

3号楼516

47.73

120

2号楼611

48.04

161

3号楼320

47.79

202

3号楼517

47.79

121

2号楼612

48.04

162

3号楼321

47.79

203

3号楼518

47.79

122

2号楼613

47.79

163

3号楼322

48.04

204

3号楼519

47.79

123

2号楼614

47.79

164

3号楼401

48.04

205

3号楼520

47.79

124

2号楼615

47.79

165

3号楼402

47.79

206

3号楼521

47.79

125

2号楼616

47.79

166

3号楼403

47.79

207

3号楼522

48.04

126

2号楼617

47.79

167

3号楼404

47.79

208

3号楼601

48.04

127

2号楼618

47.73

168

3号楼405

47.79

209

3号楼602

47.79

128

2号楼619

48.04

169

3号楼406

47.79

210

3号楼603

47.79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约(㎡)

211

3号楼604

47.79

218

3号楼611

48.04

225

3号楼618

47.79

212

3号楼605

47.79

219

3号楼612

48.04

226

3号楼619

47.79

213

3号楼606

47.79

220

3号楼613

47.79

227

3号楼620

47.79

214

3号楼607

47.73

221

3号楼614

47.79

228

3号楼621

47.79

215

3号楼608

48.04

222

3号楼615

48.04

229

3号楼622

48.04

216

3号楼609

47.79

223

3号楼616

47.73

217

3号楼610

47.79

224

3号楼617

47.79

租赁起止日期:2022年4月25日—2027年4月24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已设置承租权,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价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本项目由慈溪永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慈永评报字〔2021〕第0073号。

标的按现状出租,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上午9:00至3月31日下午4:30。

3、网络竞价网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点击“电子化产权交易平台”。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网银、存折转账缴入本中心账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人缴纳保证金需考虑银行间转账时间)。本中心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账号:395130010400095140000000371,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联系电话:63917692。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竞价人可进入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6、竞价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价人的手机号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四、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竞价截止时间内登陆竞价系统,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重新登录竞价系统。

4、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6、本次网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竞价人的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并经网络交易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价人报价,不得修改或撤回,竞价结束前,竞价人可多次报价。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1000元的整数倍。当竞价人的报价超过当前最高报价的两倍时,报价就不能提交,竞价人需调整加价幅度后重新提交。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原承租权人要取得优先承租权,必须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将系统发送的用户名告知本中心。原承租人可以按当前显示的最高价报价,也可以增价报价。

11、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2、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4、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在竞价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六、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九、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2022年4月11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账号:39513001040008524。

十、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30万元履约保证金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十一、特别说明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导致交易项目流标的,若项目再行竞价,再行竞价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2022年4月24日下午4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结束;出租方保留对原承租人依法追索赔偿的权利。

十三、有关问题说明

1、房屋按现状出租,不得擅自拆、搭建。

2、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物业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房地产如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并不作任何补偿。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竞得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0、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本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转让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房屋租赁竞价由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8日

合同格式

房 产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CQ22035

出租方:

承租方: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制订

二○二二年 月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 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 出租标的上设置的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标的有/没有设置承租权。

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竞价方式。

2、租赁期限: 年,自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 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采用按年度一次性付款方式,以成交价款的平均值分 次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必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汇入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的租金由乙方在前一年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房屋按现状出租,不得擅自拆、搭建。

2、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乙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解除协议,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除、毁损,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乙方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自理水、电、物业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房地产如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并不作任何补偿。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乙方在签订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纳,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等后退还。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0、租赁期满,乙方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七条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乙方按规定向市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第八条 交割

甲方应于2022年 月 日下午4点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鉴证方: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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