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嘉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鱼苗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州凯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永嘉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15日 |
项目概况
永嘉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鱼苗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KH-20220303
项目名称:永嘉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鱼苗采购
预算金额(元):455000
最高限价(元):245000,2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永嘉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鱼苗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香鱼苗种及增殖放流效益评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永嘉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鱼苗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鲢鱼苗种、鳙鱼苗种及增殖放流效益评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供应商须为取得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种苗生产企业或繁育场,水产种苗许可证登记的生产品种或种类须与本次招标所投标段相符;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他企业参与投标,所投货物需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标项2: 投标供应商须为取得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种苗生产企业或繁育场,水产种苗许可证登记的生产品种或种类须与本次招标所投标段相符;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他企业参与投标,所投货物需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县前西路律师楼202室(永嘉县人民法院西北门正对面银弟烟酒楼上)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县前西路律师楼202室(永嘉县人民法院西北门正对面银弟烟酒楼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需登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办理时间。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6、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投标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7、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8、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9、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725428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25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凯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县前西路律师楼202室(永嘉县人民法院西北门正对面银弟烟酒楼上)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长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998619
质疑联系人:郑沐
质疑联系方式:139689733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230257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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